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过,从按字给稿费的情况,变成了固定工资。
这要是换了原身,或是其他人,肯定会同意。
毕竟,能在城里有个工作,那可是很多人可遇而不可求的事。
再说了,工人放在现在,那可是极其吃香的存在。
就拿现在的情况来说,沈陌现在赚取稿费,甭管你赚多少,在大多数人眼里,那都是比不上有工作的人的。
换句话说,沈陌这叫“无业游民”,可比不上有铁饭碗的工人。
更别说,现在的工人,那一份工作干的好能涨工资不说,这单位还能给分配房子,那工作还能传给子女。
就说,这些好条件,谁不乐意?谁不稀罕啊?
哦,沈陌不稀罕。
让他坐在固定的工位上赚死工资,自在些其实也还好。
但真成了工人,要写什么东西可就由不得他了。
所以,沈陌选择了拒绝报社的好意,又继续投稿,反正他稿子写的好,不怕不被录用。
再次拿到报社的回信,沈陌又把稿子寄走,人邮局的同志都认识沈陌了,见沈陌来,还要搭一两句话。
沈陌也笑呵呵的回着,一边把信封放进里层的衣服里,转身继续去逛街。
这一逛,就在供销社遇到了颜沐瑶和程思远,关于这两人安然无恙地回去的事情,沈陌也是知道的。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猜都能猜到,被人家抓个正着,他们想安生些,那就只能扯出在处对象的话来搪塞一下。
可人家又不是傻子,这一来二去,也就只有领证这一条路可以走了。
正好,两个祸害凑在一起,免得把其他淳朴的小老百姓给祸害了。
两人此时正在买东西,毕竟要摆席,这需要的东西可就不少了,两人手里都有钱和票。
再加上,他们都认定了家人还会给他们寄东西,花起钱来,也就没有节省的想法。
沈陌随意看了一眼,颜沐瑶也发现了他,面色先是难看了下来,随即颜沐瑶又恢复娇羞的模样,拉着程思远过来。
“沈陌同志,你也是来供销社买东西的啊?你有这么多钱吗?我就是觉得,你家赚钱不容易,你可别大手大脚的花。”
“哎呀,差点儿忘了给你介绍,这是我对象程思远,马上就是丈夫了。”
“后天我和他举办婚礼,你也来呗?”
颜沐瑶全然一副炫耀的模样,被她挽着的程思远挺直了腰背,脸上带着得体的笑。
实际上心头警铃大作,总觉得眼前这个人很危险,更重要的是,眼前这个人竟然长得比他还好看。
虽然程思远很不想承认,但,事实胜于雄辩。
沈陌看一眼程思远,又看一眼颜沐瑶,“那,祝你们新婚快乐。”
“谢谢同志。”
程思远回着,打算拉颜沐离开这里,瑶继续去买东西,没想颜沐瑶却又说了起来。
“哎呀,我怎么忘了,沈陌同志还在读书,没时间回来。算了算了,沈陌同志读书更重要,来不了也没关系。”
“那沈陌同志,我俩还有很多东西没买,就先不和你说了。”
这言语中不经意间的炫耀,看得沈陌有些无语,这颜沐瑶还真觉得自己稀罕她那点儿钱不成?
至于他们俩举办婚礼,想来是不会请村民的,就他们知青凑在一起,那都能吃不少粮食了。
两人再怎么心大,也不可能请村民一起来,所以这请沈陌的话,就是空口白牙一说而已。
喜欢攻略者滚请大家收藏:()攻略者滚
重生四零在饥荒年代有空间 特比伦世界 封地1秒涨1兵,女帝跪求别造反 一首左手指月,唱飞全场天灵盖! 重生76,带领全村吃肉奔小康 魔神造就 你答应过不会让我把你找不见 僵尸皇后她一胎两宝 沾染她后,暴戾战爷偏执人设崩了 打工游戏:开局靠捡快递日入三百 为了和平,为了和谐 苟在红尘携美同修 下乡后,我能多闲鱼就有多闲鱼 祸祸精成长记 帝君的黑月光杀回来了 大唐第一臣 三国之巅峰召唤 救命!神君的乖软凤主又发疯了 COC跑团:真实克苏鲁游戏 纣王天子异界游
夏悦悦一朝穿越,竟然被拉去祭窑。什么年代?居然用黄花大闺女来祭窑子?做不出瓷器就要人命?景德镇高材生夏悦悦表示,不就是瓷器吗,让你们这群迷信的古代人看看,什么叫做现代科学!夏悦悦发誓一定要靠着这技术,在这技术匮乏的古代混的风生水起!好好赚钱养家,发家致富,顺便拐个当朝王爷做相公!...
穿越降临,体内六格装备栏!黑黄杖免疫一切控制效果及非物理伤害!恐鳌之心每秒恢复10生命!破湮大弓百分百无视一切防御!雷霆之怨化身风暴之灵!曾经的...
苏浩本来想在奇迹里面玩一个刺客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他最终选择了猎人,做一个近战强悍远程牛逼宠物逆天的猎人,原因无他,只是因为他从车祸的昏迷之中醒来以后,不仅记起了自己昏迷之前的车祸,记起了自己的爱犬米莎,还记起了一件可怕的事情踏上百兽之王基洛尔的道路,成为统御众兽的新兽王吧!...
...
一个化身医生,卑鄙的躲藏在医院里面,依靠偷取血库血液为生的懒惰僵尸一个住在红灯区,开着私家诊所,装作平凡人的僵尸医生一个亦正亦邪的僵尸医生身为僵尸却嗜钱如命搜刮金钱却生活清贫!中医,不只有针灸!如在阅读过程中产生恶心,呕吐等症状,请立即停止阅读本书。并且不需要在书评区留下只字片语以彰显个人品味以免影响其他朋友的阅读心情,谢谢所有朋友合作。...
一种能力,能随意变化容貌,你会做什么?开家举世无双的美容中心?还是变化着容貌肆无忌惮地想干自己以前不敢干的事情?一种能力,能令你不惧刀枪,你会做什么?天真般成为守护这座城市的守护神?还是愣头青似得率领着一干兄弟成为地下皇帝?拥有控制细胞能力的郑东,会怎么利用这种能力令他在都市混得风生水起,纵横花丛?PS新书需要每一位读者的支持,拜托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