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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第1页)

他们两位还曾提出另一个解决矛盾的办法,那就是,将一篇篇幅较长的论文分拆开来,分成几个短篇。对此我也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否定的意见。我觉得,一个人写论文,不管多长,总都有一个整体概念,整体结构,起承转合,前后呼应。如果一旦分拆开来,则驴唇难对马嘴,宛如一个八宝楼台,分拆开来,不成片段。

以上就算是我的&ldo;狡辩&rdo;。&ldo;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rdo;。幸而,他们两位&ldo;从善如流&rdo;,没加批驳。这个问题就算是圆满解决了。他们大概有先见之明,早已注意到可能有&ldo;特殊情况&rdo;了。于是在&ldo;探索系列&rdo;编写要求中,在第四条,特别加上了一句话:&ldo;特殊情况请作者自己决定。&rdo;尊重作者之诚意溢于言表。这对我来说,无疑就成了一把&ldo;尚方宝剑&rdo;拿在手中,我可以&ldo;便宜行事&rdo;了。

我在这里还想讲一个情况。主编无意中说了一句话:&ldo;你写的悼念胡乔木的文章,颇有意味,也可以选入。&rdo;石破天惊,这是我原来完完全全没有想到的。既然主编这样说,他当然会有自己的考虑。我认为,这样做是正确的,可以大大地增加&ldo;可读性&rdo;。而且像乔木这样的人当然与学术文化有关。选悼念他的文章,决不是离题,而正是切题。像乔木这样的在中国学术文化界有影响的人物,我的师友中还有一大批。为什么不把悼念、回忆他们的文章也选进来呢?于是一发而不能收拾,我一选就选了一大批。文章好坏,且不去说它,反正我的这一些师友大都在现代中国文坛和学坛上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读了悼念、回忆他们的文章,对读者来说决不会没有收获的。

说了这么多的话,绕了这么多的弯子,现在才谈到正题:我的编选原则和具体做法。

编选原则和具体做法,上面实际上已有所涉及。总的原则不外是&ldo;编选要求&rdo;第一条提到的:&ldo;全书要求体现本人学术思想的&lso;整体性&rso;。&rdo;但是,我是一个杂家,我所涉猎的范围多而且杂,体现这样的&ldo;整体性&rdo;,必须分门别类来编选。即使这样,也难做到面面俱到。我只能举其荦荦大者,加以介绍。大体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佛教史

二、中印文化

三、比较文化

四、东方思想

五、怀旧

上面的项目已经够多的了,但是&ldo;完整&rdo;不&ldo;完整&rdo;呢?还不完整。了解情况的人大概都知道,上面哪一项也不是我毕生精力集中兴趣集中之所在。我在德国十年,精力完全集中在对印度古代俗语,或者更确切一点说,佛教混合梵语和吐火罗语上。真要想有&ldo;完整性&rdo;,这方面的文章是必须选一些的。但是,对一般读者来说,无论是佛教混合梵语,还是吐火罗语,都无疑是&ldo;天书&rdo;一般。先不讲语法的稀奇古怪,就以字母而论,用拉丁字母转写,必须头上戴帽,脚下穿靴,看上去花里胡哨,让人莫名其妙。我虽然主张给读者一点苦的、涩的东西。但是,不用水泡而竟把一盘苦瓜端上餐桌,这简直是故意折磨读者,有点不&ldo;道德&rdo;。考虑来,考虑去,最后我还是决定,把我那一套&ldo;天书&rdo;留给极少数的素心人去啃吧,在这里我只好割爱了。由此而带来的不&ldo;完整&rdo;‐‐由它去吧。

编选原则和具体做法就讲到这里。但是我感到我的任务还没有完成。我一开头就提到那位&ldo;助理主编&rdo;的话:&ldo;越长越好!&rdo;对这句话,我曾漫应之曰:&ldo;可以&rdo;的。俗话说:&ldo;君子一言,驷马难追。&rdo;不管我算不算&ldo;君子&rdo;,食言总是不好的。而且我一向是一个很容易对付的作者,对主编和责编一向驯顺,善于&ldo;以意逆志&rdo;。这一次我能破坏自己的&ldo;善良的行为&rdo;吗?我不想破坏。

但是,我却遇到了实际困难。从模糊语言学的角度来讲,&ldo;长&rdo;字是一个模糊概念。多长才算&ldo;长&rdo;呢?谁也说不清。至于&ldo;越&rdo;字,那就更模糊了。现在我已经写了六页半,有二千五六百字了。对一篇&ldo;跋&rdo;来说,我觉得,这已经够长了。根据不成文法,跋一般都是比较短的。跋太长了,会有喧宾夺主的危险。为智者所不取。

如果&ldo;以意逆志&rdo;的话。我体会,&ldo;助理主编&rdo;是想让我谈一谈我的治学经过或者什么经验之类。这个题目谈起来并不难,而且我是颇愿意谈的。但是,我有一点担心,怕一谈起来就煞不住车,洋洋十万言也还未必能尽意。前不久我写了一篇短文:《老少之间》。在这里面,我讲到了一个现象,不少的老年人太爱说话。除了有一点&ldo;倚老卖老&rdo;的意味,似乎还有生理上的原因。我于是给自己和其他老人写了几句箴言:

老年之人

血气已衰

煞车失灵

戒之在说

能做到这一步,就能避免许多尴尬局面。你看,开会时,一个老人包办了会场,口若悬河,刺刺不休,一无内容,二无文采,在场的人有的看表,有的交头接耳。但是,此老老眼昏花,耳又重听,不视不见,不听不闻,这岂不大煞风景。我多少有点自知之明,所以写了上面的箴言。既然写了,就必须遵守。因此,这一回我的什么治学经过和经验就先不谈了。最近喜爱听评书,千百年来讲故事、说评书的艺人,为了招揽生意,说到兴会淋漓处,总爱卖一卖关子,戛然停下,让听者牵肠挂肚,明天非听不行。我现在也学学他们,卖一个关子,说上一声:咱们下一回再说。

求仁而得仁,又何怨!

是不是自己的神经出了点毛病?最近几年以来,心里总想成为一个悲剧性人物。

六十年前,我在清华大学念书的时候,有一门课叫做&ldo;当代长篇小说&rdo;。英国老师共指定了五部书,都是当时在世界上最流行的,像今天名震遐迩的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和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都包括在里面。这些书我都似懂非懂地读过了,考试及格了,便一股脑儿还给了老师,脑中一片空白,连故事的影子都没有了。

独独有一部书是例外,这就是英国作家哈代的thereturnofthehatiuc(《还乡》)。但也只记住了一个母亲的一句话:&ldo;我是一个被儿子遗弃了的老婆子!&rdo;我觉得这个母亲的处境又可怜,又可羡。怜容易懂,羡又从何来呢?人生走到这个地步,也并不容易。在人生的道路上,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旅客。与其舒舒服服,懵懵懂懂活一辈子,倒不如品尝一点不平常的滋味,似苦而实甜。

我这种心情有点变态,但我这个人是十分正常的。这大概同我当时的处境有关。离别了八年以后,我最爱的母亲突然离开了人世,走了。这对我是一个空前绝后的打击。我从遥远的故都奔丧回家。我真想取掉自己的生命,追陪母亲于地下。我们家住在村外,家中只有母亲一人。现在人去屋空。我每天在村内二大爷家吃过晚饭,在薄暮中拖着沉重的步子,踽踽独行,走回家来。大坑里的水闪着白光。柴门外卧着一团黑乎乎的东西,是陪伴母亲度过晚年的那一只狗。现在女主人一走,没人喂食。它白天到村内不知谁家蹭上一顿饭(也许根本蹭不上),晚上仍然回家,守卫着柴门,决不离开半步。它见了我,摇一摇尾巴,跟我走进院子。屋中正中停着母亲的棺材,里屋就是我一个人睡的土炕。此时此刻,万籁俱寂,只有这一条狗,陪伴着我,为母亲守灵。我心如刀割,抱起狗来,亲它的嘴,久久不能放下。人生至死,天道宁论!在茫茫宇宙间,仿佛只剩下了我和这一条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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