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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1页)

棉布纺织物,只不过是曾经被那个女孩当做裹体御寒的衣服而穿过,却让罗杰记忆深刻。

比起那件花衣裳,罗杰觉得他身上的这件毛蓝色衣服逊色得太多,而且总感觉脏兮兮的。罗杰认为这是生活水平的反映。就像城里人与乡下人对比一样,不管农村的人穿怎样干净得体的衣服,与城里人一对比,立马能觉出城乡生活水平的天壤之别。总也弄不明白的是,农村的乡下人不可能总穿刚从土地上劳动归来粘满泥土的衣服,可为什么总是那样给人一种灰蒙蒙的感觉。罗杰认为那一定是城乡生活水平的差异深沉地积淀于文化之中,反映出人们对这个世界的感觉上的错误思维与判断。这仿佛很难用歧视不歧视的观念来判定与界分,也没有根深蒂固的优越与不优越的世俗目光。他罗杰只是一个贫苦的城里孩子,他不会也不可能对落后与贫穷产生固有的思维定势,只是原始而自然的审美趋向与生俱来,尚能判断一些简单而明了的美丽与低俗罢了。

罗杰这个时候也没有多么高深的思想水平,他只是觉得周围的同学在生活水平上总高于他一些,包括吃的馒头比他的白,穿的衣裳比他的新,背的书包的样式比他的好。他的书包是他二哥罗青给他的,据他回忆,这个书包他的大姐罗兰也用过,比较小,适合小学生用。

现在知道了,他的班长叫茹婷,一个很好听的名字作为那个女孩的符号是十分得体的。茹婷能认很多字,可以读大段的毛主席著作,比如《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她都能大段大段地在全班同学面前朗读,有时候甚至是背诵,这让罗杰很惊羡,罗杰心底下也曾暗自下过决心,他也要象茹婷那样认很多很多的字,象茹婷那样读大段大段的文章,不过罗杰不喜欢背诵,也不喜欢朗诵,他在课堂上被老师叫起来读课文的时候,总是特别紧张。其实他在学会了很多字以后,尽管课文里的字他都认识,而且课文是带注音的,他也读不好,他总有一种怯懦的感觉,过分紧张。罗杰特别佩服茹婷,她总是很清脆而动听地读出课文。在罗杰听来,茹婷的声音要比付兰老师的口音清脆而好听得多。

罗杰所在的班级是十班,他从半年级开始就在十班,一直到初中毕业。十班里还有许多同学,罗杰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认识了他们。

罗杰那一年上学,好像是教育体制刚刚改革,在他入学进十班的时候,按理应该算是一年级,但比他们早入学一个学期的学生才上一年级,所以罗杰他们只能算半年级。他们的班级在当时叫预备级,学生们自己称为半年级,半年以后他们才叫一年级十班。

十班里的同学是快乐的,他们学习生字,学习课文,知道当年延安有一个烧炭的八路军战士叫张思德,因为烧炭的窑洞塌了被砸死,毛主席说他的死比泰山还重。还有一个外国老头叫诺尔曼…白求恩,是个大夫,从外国来到延安给八路军治病,后来在一个手术中割破了自己的手指,被感染得了病也死了,毛主席说他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一个人。罗杰不明白白求恩前面的诺尔曼是啥意思,他只知道外国人的名字和中国人有区别,字数也不一定是两个字或三个字,有的外国人的名字很长,象罗马尼亚主席齐奥塞斯库,还有西哈努克。但白求恩前面还有个名字,一个人有两个名字,罗杰觉得有点怪。课文里还有一个老头为了到山外去,想要把他们家门口的太行、王屋两座山挖平,被毛主席说成是愚公。罗杰觉得那老汉是有点傻,想到山外头去,通常的作法是挖出一条山路就可以了,何必去移山。不过毛主席说了,那老汉的精神感动了玉皇大帝,他派人将王屋、太行两座山背走了。课文里的故事确实很有意思,有许多事罗杰一知半解,但他觉得学起来趣味多多,比过去野玩要好的多。

可是一节课的时间太长,中间的时间又太短。所以罗杰有时候在课堂上不能静不心来好好听讲,他被老师点名批评过几次。罗杰认为他一直在听着、学着,他在底下的小动作并不妨碍他的耳朵和眼睛接受信息。

大约一个月以后,罗杰就成了十班里课堂纪律比较差的一个学生,但他的考试成绩没说的,一直到三年级从来都是双百。当他考不到双百的时候,他们班上包括茹婷也考不到双百了。对此,罗杰心里从来没有为他的学习成绩忧虑过。

十班还有一个女生,与茹婷长得很像,园园的苹果脸总是笑着。她叫刘艳菊,她比茹婷多长两个酒窝。刘艳菊的发辫比较长,两个发辫拖在身后与腰齐。一般的女生发辫通常搭在肩上,不太长,有时一前一后,没有什么特色,而刘艳菊的发辫给罗杰的印象就比较特别,罗杰想,要是刘艳菊把她的两个辫子编成一个,差不多和李铁梅的辫子有一拼。

罗杰在班上没有怎么和女生交往,那些学习和品行好的女生一开始也不怎么搭理罗杰,但罗杰总是对那些表现好的女生产生一种好的感觉,他比较钦佩茹婷她们的文静的性格,他觉得生如茹婷那样的女孩多好,文静、秀气,从不调皮,学习也好,很惹老师喜欢。

生命中曾出现如刘艳菊和茹婷这样的女孩做他的同学,罗杰在很多年以后想起来,都觉得是一件幸福的事。

罗兰从建设兵团出差来到宝鸡,顺便回家呆了一天,罗杰感到很亲切,他跟着姐姐跑前跑后。罗兰给他买了一些新文具,使罗杰很高兴。第二天上学的时个,罗杰特意找了个机会在刘艳菊面前炫耀。

罗杰拿出罗兰给他买的新中华铅笔,对刘艳菊说:“这是我大姐给我买的,中华铅笔,新的。”

刘艳菊对那支中华铅笔看了一眼,说:“挺贵的吧?”

罗杰:“一毛钱一支,顶五支普通铅笔呢。”

刘艳菊:“那你得节约着用,小心别丢了。”

旁边茹婷看见了那支铅笔,对罗杰说:“原来我姐也给我买过一支中华铅笔,我用了半年多还留着,可好用了,写出来的字特漂亮。”

罗杰:“我写的字不怎么好,老师总批评我,这下应该能进步了。”

刘艳菊:“希望如此,其实你写字慢一点,也会写好的。”

罗杰心里十分高兴,他听到了女生对他的鼓励,他感到很幸福。

终于有一天,罗杰上课的时候望着中华铅笔上的华表走了神而发呆,让付老师发现了,老师没收了他的铅笔,并狠狠地在他的脑门上敲了一个本儿。

所谓的本儿,就是用手指的第二个关节骨尖敲击人的脑门,通常是用食指或中指,敲在头上十分痛的。罗杰倒没有觉得脑门有多痛,他在付老师从他手中拿走那支铅笔的时候心里一颤,他心想:“完了,完了,这回彻底完了。”

放学以后,罗杰十分沮丧地往家走,他在街上又看见了田丰。

田丰破口大骂,语音很不连贯,除了脏话,罗杰没有听明白一句成文的话。

罗杰心想,碰见这疯子真是倒霉。

课堂上茹婷和刘艳菊看见罗杰的中华铅笔被付老师没收了,她们都不约而同地想到要帮罗杰从老师那儿要回那支铅笔。

放学以后,茹婷约上刘艳菊到付兰老师那儿去讨要铅笔。

茹婷对老师说:“付老师,今天罗杰上课走神,被你没收了铅笔,我和刘艳菊商量了一下,想要回那支铅笔给他。这支铅笔是罗杰的姐姐给他买的,他姐姐在建设兵团不常回家,这是他姐姐给罗杰的礼物。我想老师你就别生罗杰的气了吧?”

付老师:“罗杰最近上课老走神,我很生气,我就不明白他考试怎么还能得一百分!”

刘艳菊:“罗杰学习还是很好的,他特别聪明,上课的时候总是一边玩一边学,从不耽误功课,我们都真羡慕他呢。再说他特别喜欢那支铅笔,都快一个月了,他还舍不得用。老师你就不要生气了,还给他吧。我和茹婷保证罗杰以后再也不走神了。”

付老师一笑:“你们替他保证?胡闹。把铅笔拿去吧,告诉他以后上课别再拿铅笔玩了。”

刘艳菊和茹婷很高兴办成了这件事。

她们俩从老师那里出来以后,由刘艳菊拿着那支中华铅笔往回走。在放学的路上,刘艳菊对茹婷说:“还是由你把铅笔还给罗杰吧,你是班长,你告诉他以后上课小心点。”

茹婷:“你去还给他吧,他平时和你说话多一点,你跟他说话他总是能听的。”

刘艳菊:“你是班长,你说话他不敢不听。还是你去还给他吧。”

茹婷:“好吧。你说要是咱们不给他铅笔,让他自己到老师那儿要,你猜他敢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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