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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厌烦至极,每次大老远听见她的声音,就直接绕道躲开,眼不见为净。
然隔着茫茫人海的惊鸿一眼,他还是记在了心上。
虽然看得很模糊,但也不得不承认,她的确生得很漂亮,担得起京中那些人冠给她的所有美名。
甚至再夸狠一些,也不为过。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她,那乍暖还寒的春日里头,冰雪都尚未消融,城里的杏花却开了。
绯红妖娆,好不明艳。
而她就踮足站在杏花树下,仰头轻嗅花香。
风卷起漫天落英,吹得她裾带翻飞,云鬓凌乱,她也不见恼,还享受地闭上眼,迎着那股风翩翩起舞。
舞技算不上有多好,可他就是莫名其妙,在旁边站了许久。
风雪满袖,也不觉得冷。
指腹为婚……好像也突然没那么难以接受。
自那以后,他也不知自己是怎么了,竟不自觉开始跟着她的步调走,吃她吃过的饭馆,点她点过的菜,去她夸赞过的酒楼,品最新的佳酿。
他虽瞧不上那丫头的做派,但也不得不承认,她的确比自己更懂得生活。
也是第一次,他发现自己的人生,还可以这样有滋有味。
后来,她也不知是每天吃吃喝喝,玩腻了,还是突然有了别的奔头,居然开始卖花。每日挎着一个小篮,站在杏花树下,见人就问要不要杏花,风吹雪落也不见走。
明明踮脚就能摘到的东西,谁会愿意花钱去买?傻不傻?
卫长庚嗤之以鼻。
也是后来,他打听才知道,她是在帮一个残疾老兵的女儿卖花。本想直接给人钱,人家不肯收,她只好用这种方法,拐着弯儿帮忙。
可诚如他取笑的那样,没有哪个冤大头愿意花这冤枉钱。
他就看着她每天早起,挎着满满一篮杏花,斗志高昂地出门;到了晚上,又挎着满满一篮杏花,失魂落魄地回来。
十根手指头冻得发红发痒,也不见她放弃。
愚蠢。
他在心里鄙夷地暗骂。
然后他就成了那个冤大头,买走了她所有杏花……
整整半个月,她每一篮杏花,他都一枝不落全收了。害怕被她认出来,他还让手底下人乔装打扮,每天分批分次地出去买。回京之前,那些杏花都塞了快满满一屋子。
他自己看了,都觉得自己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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