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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也不愧是赵国的大城市,一大早就非常热闹。而且,大家饥肠辘辘,不少锦衣玉服的贵人都是来找饭吃的。
许锋刚开始在邯郸混,就已经混出了人缘,张无病让自己的兄弟摆了好几张桌子给他们,还带着几个兄弟过来吃饭,这时候,许锋立刻送上了一大坛子酒:“来,大叔,大哥们,别客气,尝尝我家的酒!”
这酒是高粱酒,不过是按照古法酿造的,许锋的酿酒水平虽然不如云容和索迪娜,可是比一般的酿酒师还是不知道高出了多少等级,这种酒也是昨天换购的,度数是参考古人的水平,并不高,只有20度,而且,清凉爽口,在这个季节就着馅饼吃,可以去除馅饼过于燥热的感觉。
许锋是张无病介绍给兄弟们的,许锋为人慷慨,他脸上也有面子:“兄弟,你太客气了!”
“大叔,瞧您说的,咱俩差着辈分呢,怎么能叫我兄弟呢!来来来,媳妇,过来,给大哥们倒酒!”
不得不说,颜值高的确是一种资本,王晓坤穿上了古代的平民装,照样光彩照人,而且身材极好,是朴素的衣装都无法遮掩的。
所以,她一倒酒,这群人都受宠若惊,纷纷一饮而尽。
结果,一个个都竖起了大拇指——
“这酒太好喝了吧?”
“我的天,就像是大官家里喝的酒一样啊!”
“怎么,老李头,你喝过大官家的酒?”
“嘿嘿,我没有,可是咱们张头肯定喝过!”
张无病哈哈一笑:“当初我在平原君的手下做了三年小卒,平原君待我不薄,曾经有一次把大王赏赐给他的酒赐给了我们这些下人喝,那酒啊,跟这个酒一个味,又清爽,又带劲!”
“看来,许兄弟也不是一般人了,难怪能取到如此美貌的老婆!”
许锋悠然一笑。
……
不得不说,许锋颇有识人之能,因为看出了张无病本质上是个好人,所以才故意留他在店铺上喝酒,结果没几分钟,张无病招呼了不少路过的人过来吃,其中,还有一些是邯郸城的小土豪。
这群人也是将信将疑,可是坐下来一吃东西,就停不下来了。
今天,许锋一共售卖馅饼、高粱酒、碳烤野猪肉等食材,此外还有馄饨面。碳烤野猪肉用的是野蜂蜜和酱油等人腌渍的,吃起来带着一种耐人寻味的香甜,而馄饨面则是大骨熬汤煮出来的。
燕赵之地本来就是许锋的家乡,也只有家乡人最懂家乡人的口味。
所以没多久,许锋的摊子前已经排起了小小的长龙。
许锋一边忙碌,一边给王晓坤擦汗,生怕她热,关怀备至,现在他们必须存钱,而且要在短时间内存足了钱。
不过,并不着急赶路去燕国,因为许锋冥冥之中有一种感觉,那就是伊云溪肯定会找到他们了的,如果自己这么着急动地方,恐怕会和伊云溪失之交臂。
……
时间,不知不觉过了三天。
第四天的下午5点多,太阳还没有下山,许锋仍旧在忙碌,只不过,今天的生意格外的好,来了不少穿着锦衣玉服的客人。
有些客人,吃东西压根不问价,吃完之后,给一堆刀币,价格远超平常的价钱。
当然,也有些市井无赖,是冲着王晓坤来的,可是,只要和王晓坤或者许锋一对眼神,就立刻打了退堂鼓……没办法,他们的眼神太吓人了……
不过今天,却也有一人,来了之后,直勾勾的盯着许锋……这人,如果是女人还好,可是,他偏偏是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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