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此时的印第安人,不,应该说直到哥伦布发现美洲的时候,印第安人还在使用质地粗糙的陶器、石碗、木勺等。
瓷器是陶器的进化,中国最早的青瓷可以追溯到夏朝,至今已有4200年的历史。明朝时瓷器的发展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朝代,尤其是青花瓷烧制工艺更是达到了中国青花瓷发展的顶峰。
可以想象还在使用粗糙陶器的印第安人看到精美的瓷器是如何震惊,他们甚至认为这些瓷器是装饰品而不是日常使用的器具。
还有完全不同于棉布的丝绸,更是让他们看直了眼,纷纷把家里的好东西搬出来。
而他们以为的好东西就是各种骨制品和羽毛做成的饰品,以及动物的皮毛还有棉花纺织成的棉布,这是他们最珍贵的东西。
印第安人的语言体系十分复杂,有上百种语言,朱酒酒放弃了语言交流,指着他们的棉布问棉花。
她还特地比划了一下软绵绵白花花的棉花,但印第安人没看懂。
郑和忍了好久才没笑出声,小声道:公主若是想要他们的布料,直接拿走便是,丝绸换取这等粗布,是他们赚了。
朱酒酒郁闷道:我想要的是他们的棉花,你没发现他们的棉布和明朝棉布的区别吗?
他们的棉布比大明的棉布白多了,而且质地柔软,丝光很明显,就算是大明最好的棉也织不出这样的布来。
这说明什么?说明这里的棉比大明好,要是能把棉种带回去大量种植,一定能给大明国库创收。朱酒酒一面解释,一面在心里疯狂道:知不知道现代种植的棉花就是来源于美洲啊!
中国古代种植的棉花是来源于非洲的非洲棉和印度的亚洲棉,这两种棉纤维粗硬、长度短,不够白、丝光少,产量也不高,在现代已经被淘汰了,改种原产于美洲的细绒棉和长绒棉。
细绒棉纤维长度和细度都适中,棉花呈现洁白或者乳白,有丝光产量高,是世界上产量最高的棉花,占比高达85%,也是我国最主要的栽培棉种。
长绒棉是最高级的棉,纤维不仅长,而且细而柔软,色洁白或者淡黄,富有丝光,不过比较挑地方,目前我国只有新疆部分地区种植。
朱酒酒怀疑印第安人摆出来的棉布就是长绒棉织的。
郑和闻言,仔细打量摆在他们前面的棉布,又上手摸了摸,果然手感远
比大明的棉布好得多。
再一看这些原住民身上穿的衣物,虽然款式花样都不怎么样,但是一点球也没起。大明的棉布容易起球,布料也偏硬,家中富裕的根本不会用这样的布料,更别说王公贵族了。
可若棉布也能这么柔软、不起球,那价钱未必会比丝绸差啊。】
洪武年间
朱元璋听到这里,连忙吩咐:“快,去把朕桌上的那本纺织通史拿过来,世界地图也拿过来。”
“书里提到的美棉是美洲棉花!?”纺织通史里提到过19世纪中后期引入美棉也就是陆地棉,后经过多年驯化和棉种改良,才在国内推广,从而提高棉花产量。
想来引入的陆地棉就是天幕所说的细绒棉吧。
原来美国还把更高级的长绒棉藏着掖着,朱元璋啧啧道,掠夺别人的地盘占为己有,还这么无耻,"老四,船准备得怎么样了?还有那个蒸汽机。"
说他短视是吧,他就来一次史无前例的目光长远,小心眼的朱元璋内心忿忿道,转头看向一众儿子们。
朱元璋目光停留在他们身上的时间有点长,像朱棣还好,朱椟就难受了,他向来不得朱元璋喜欢,被这么看着不由自主挺直腰板,屏住呼吸动都不敢动,生怕又哪里遭了老爷子的不快引来一阵臭骂。
但难得是,朱元璋没骂,这让朱椟更加忐忑了。
??老爷子到底想做什么?看得他心里都发毛了。
朱梳挤出一个笑容,试探性地问道:“父皇这么看着儿臣,是有什么吩咐吗?”朱元璋点头,"不错,朕有件事想让你们去做。"朱桢立马狗腿道:“父皇吩咐的事,儿臣就是上刀山下火海也要完成。”
“这倒不用,”朱元璋摆了摆手,继续道:“从前朕不知道原来海外还有这么多地盘,以为收复汉人疆土,打下元大都就是统一天下了。
天幕出现后,朕才知道海外并不止东瀛这些小国,才知道海外的地盘远比中原的地盘大得多。可惜朕老了,按照后世的算法,朕活不了几年了。"
诸位藩王一听连忙呼父皇万岁,长命百岁之类的话。
朱元璋没理会他们,"海外这么多地盘,你们挑一挑,看想把藩国选在哪里,趁着朕身子还英朗帮你们把藩属国
给改了。”
众人眼睛缓缓瞪大,当场愣住,“???”什…什么?他们没听错吧?
朱元璋:“海外这么大,老盯着大明这点地盘做什么?没得让下一任皇帝削你们,还不如趁着年轻,为大明开疆扩土,福荫子孙。”
真佛系与假佛系 [综英美]不是美强惨,是Batson 抽卡扮演后所有超英都想当我家长[综英美] 星际第一名门淑女 对照组知青吃瓜日常[七零] 七十年代嫁悍夫 清穿之嫡长孙他太难了 清穿之在四爷后院的摆烂日常 女主她儿媳 参加恋综后和营业对象假戏真做了 直播初中历史从人类起源开始 年代文的娇软大美人重生了 和死对头一起穿回幼崽时期 纨绔夫君的内阁之路 穿书九零,大佬的炮灰前妻觉醒了 开局向朱元璋直播朱棣会造反 我有特殊侦查技巧 omega幼崽穿到娃综爆火了 东宫福妾(清穿) 我在伟大航路上靠基建当新皇
他是令雇佣兵闻风丧胆的战神!亦是妙手回春改天写命的超凡圣医!他手握玄铁针,可断人病,亦可要人命!为突破修为寻找身世的秦牧离开天临山,开启了一段纵横都市之旅!小牧子,咱天承派人丁稀少,你不带七八个媳妇,十几个大胖小子就别回来了。秦牧下山,老头子语重心长道。...
实习医生江帆,打针不会,号脉不懂,抓药不通,却能治百病,靠的是神奇的茅山符咒。...
我做捞尸人是为了发财娶媳妇,谁知还没等我发财,就先从黄河里捞出来一个娇滴滴的大美人...
一种能力,能随意变化容貌,你会做什么?开家举世无双的美容中心?还是变化着容貌肆无忌惮地想干自己以前不敢干的事情?一种能力,能令你不惧刀枪,你会做什么?天真般成为守护这座城市的守护神?还是愣头青似得率领着一干兄弟成为地下皇帝?拥有控制细胞能力的郑东,会怎么利用这种能力令他在都市混得风生水起,纵横花丛?PS新书需要每一位读者的支持,拜托各位了!...
...
一个农村的小瞎子,居然接二连三被村里的那些小嫂子小婶子调戏,这是怎么样的一种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