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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南风知夏
“可以治,但不想给你治。”
听完墨镜女人的话,林修打了一个哈欠,在服务生把点好的咖啡端上来之际,他也从衣服口袋里摸出了一根黄瓜。
“为什么?”
墨镜女人一脸不解。
不仅是她,就连袁紫衣和赢夕颜也是一脸茫然。
“因为你的墨镜让我很不舒服,我很不喜欢别人戴着墨镜和我说话。”
林修咔擦咬下一口黄瓜淡淡出声:“我知道你可能是身家亿万的主,可能早已面对任何人都是这样戴着墨镜的,但在我这里不行。”
“这世上不管是谁,不管他有多少规矩和喜好,但是在我这里,他只能一种规矩和喜好,那就是我的规矩和喜好。”
“给你三秒钟的时间,要么摘下墨镜,要么戴着墨镜滚蛋。”
“紫衣诚,不欺我啊!”
听到林修的话,让人意外的是墨镜女人不仅没有半分生气,反而微微一笑把墨镜摘了下来。
“林修,她说的没错,你就是一个王八蛋!”
摘下墨镜,林修和赢夕颜才看清了墨镜女人的脸。
这是一张让人一瞥就觉得惊艳的脸,精致,干练,散发出浓浓的知性气息。
如果说赢夕颜和纳兰飘雪林墨衣她们属于青春娃娃脸,那眼前的女人属于很成熟的那一种美,林修在脑海里搜索了半天,最后终于想到了两个字,御姐,对,就是这么一个才能完美的形容。
或许她比不上纳兰飘雪那样美得能颠覆众生,但是身上散发的气质,足以让除了娘炮和短袖之外的任何正常男人为之痴迷。
“林修,你好,我叫南知夏!”
南知夏?
“窥一叶而知秋,闻南风而知夏,不错的名字。”
听到这个墨镜女人说出自己的名字,而且还这么放低姿态,林修面带笑容的说出一句。
和刚才的盛气凌人不同,现在的林修给人一种说不出的柔和,就像隔壁家的阳光男孩。
“给你!”
说完,林修伸到桌子下面,直接用意念打开储物戒拿出一个黄色的琉璃瓶,从里面拿出一颗散发着黄色微光的药丸递给南知夏。
“这叫百毒丹,能化解各种阴寒之毒,也能驱除人体内的阴寒之气,把它吃下去,然后在一个星期内,每天收集百花露水喝下你的病就会好了。”
这颗百毒丹,和当初给夏侯媛容是一模一样的。
“真的?”
听到林修的话,南知夏满脸怀疑的问出一声。
她在京城,不管是顶级的中医院还是西医院都去过了,但是最后的结果都是一样。
绝症,无药可治,一个月之后,暴毙而亡。
在来天海之前,南知夏不仅把所有银行卡密码都告诉了家人,就连死后所有遗产都处理好了,所以她根本就没有抱太多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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