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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彩衣还想说什么,但见之几看向自己的目光,只得将嘴里的话咽回去,淡淡说:“彩衣只是见不到旁人对姑娘大呼小叫的,常公子莫要放在心便是。”
“没有没有,怎么会呢。”
“义兄还没说,义兄接下来打算怎么办?”之几怕常剑华这没脑子的,又和彩衣吵起来,便开口引开话题。
“嗯…,我这一时半会儿还没想好,身上的伤虽无大碍,但还是要养几日。我还是想去将同蛮帮的恩怨了结,然后会门派去谢罪。”
“也就是说,在此事未尘埃落定之前,义兄也不知道要去哪里?”
“嗯,小妹是有什么想说的吗?”
“是这样的,我刚与义兄结交,自是想多和义兄相处的,既然义兄暂时无处可去,何不随我去渭阳城,也算是有个落脚的地方不是。”
“这…,倒也不失是个好点子,那便依小妹所言,在此事了结之前,我便留在小妹身边保护小妹,也叫外人知晓清楚,你是我常剑华的妹妹,谁要是敢动你,也得先掂量掂量。”
“那便说定了,时间也不早了,洪护卫,去为义兄开一间上房,再拿些上好的药膏给义兄。义兄今日便好好在客栈养伤,我明日看了日升回来,咱们修整好便启程。”之几就这么定下了行程,也不等常剑华再思考的。
当然,常剑华并没有怀疑什么,而是跟着洪守阳离开了,等确定二人离开了,彩衣才跑到之几跟前小声问出了自己的疑惑,之几将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倒是让彩衣有种醍醐灌顶的感觉,完了还一个劲夸之几有勇有谋什么的。
之几又同她笑闹了片刻,便去歇下了。之后洪守阳将常剑华安置好,过来禀告了一声,被彩衣代认了,也便回去睡觉去了。
到了晚上,出去找人的那几个南剑派弟子回到客栈,又去找马掌柜询问,马掌柜自然不会将事情说出去,便只作不知道,那几人也不能奈何他,便也作罢。
为了防止被发现,常剑华的晚饭还是洪守阳让手下送上去的,因此并未引起他人的察觉。
待用过晚膳,之几亲自去同常剑华打过招呼,便带着自己的护卫们,浩浩荡荡爬山去了。照明的火把是马掌柜提供的,倒也省去之几一行人好些麻烦。
马掌柜看着他们出了客栈,并不能理解,唐之几这姑娘脑子里都装了些什么,真是想一出是一出,大晚上不睡觉要去爬山,就为看次日的日出,这不是瞎折腾嘛。
而独自被留在房中的常剑华,也从窗户目送他们远去,虽然外面一片漆黑,但可以看见那一队火把,在黑暗中便是指路的向标,哪怕离得远了,也可以隐约看见有火光在跳动。
而之几这边,因为早有准备,而且之前来过好几次,所以哪怕是在黑夜里,脚程也并没有慢多少,一路上一行人都在各种找话题,倒也不觉得无聊。
等到达山顶,已是到了寅时,也就是凌晨三四点的样子,因为站得高,再加上差不多已经入夏了,所以可以看到天边已经泛起一点点荧光。
“姑娘,看,是要天亮了吗?”彩衣属于比较新奇的那种,看到这一番景象,只觉得很是有意思。
“嗯,再过半个时辰,应该就能看见日出了,趁着现在,感紧修整一会儿,大家也累了,都找地方,好好休息一下。”之几回答了彩衣,随便也招呼众人,一会儿一起看日出。一众人倒没觉得有什么稀奇的,毕竟习武之人通常起得早,这种风景估计也见怪不怪,所以才兴致淡淡吧,之几这么想着,也没多在意。
彩衣拿了点心和水壶出来,再找了一块儿平整的石头,铺上一块布,才让之几坐下,这个角度不仅能将美景全数收入眼底,更是可以舒服地享受美食,简直不要太棒。
就在这时,一旁传来尉迟安的声音。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好诗啊,好诗,东坡居士,怎的从未听过此人?”
没错,尉迟安方才念的,正是之前之几让洪守阳帮忙刻在石头上的,也不是什么多显眼的地方,只因为要找休息的地方,才被尉迟安发现,由他这么一念出来,在座都听见了,也纷纷表示,确实是一首好诗。
彩衣听了,只觉得心中骄傲,这可是自家小姐让刻上的,虽然自家小姐说不是出自她手,但彩衣还是觉得与有荣焉,于是兴高采烈地跑过去和之前没有跟来的人炫耀。
众人这才知晓,这诗是从唐之几这里传出来的,而唐之几并没有因为诗人不出名而冒认顶替,纷纷投来和善的眼光。
之几没说什么,只拿着水壶喝了些水。
拜托,自己可是新世纪五好青年,三观正着呢,怎么可能做出冒名顶替那种事情,虽然说这个世界上目前只有我一个穿越者,但难保将来会有别人,自己做人留一线,还是得给后人留条活路啊,不然自己哪会想要出唐之几做伪身,还不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原则,最后的底线。
再之后,之几如愿以偿看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日出,看着一轮白日自天边缓缓升起,背景是幽深的绿意和滚滚朝霞,心中说不出的是心旷神怡。
等之几一行人意犹未尽地回到客栈,已经快要正午了。
之几去看了一下常剑华,早膳是马掌柜让人送上去的,那几个南剑派的弟子经过一夜的商量,今天一早就离开了,所以午膳常剑华提议想和之几一起用,反正人已经走了,他也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便决定就在楼下大厅里吃,之几听了没有反对,只让彩衣去吩咐便是。
饭后,之几便让洪守阳他们下去好好休息,随便整理好东西,次日便启程回去。
洪守阳等人一切都听之几的,倒是没什么问题,常剑华也没什么好收拾的,毕竟答应了一起去渭阳城,自然已经做好准备了,所以这件事便这么决定下来了。
这便是这两日的经过,在之几看来,这次出门,收获还是颇丰的。最大的惊喜,就是常剑华了,这白得的大腿,当然要抱着了。
所以等之几吃完早膳下楼时,洪守阳一行人已经收拾好在大厅等候了,原本想着常剑华身上还有伤,想让他一起做马车,但常剑华好似撇不下面子,非要和其他护卫一样骑马,之几无可奈何,只得找马掌柜,买了一匹马给他。
就为这事,彩衣又对常剑华发了好一通脾气,话里话外都是常剑华的错,辜负之几的一片好心,以及明知道之几余钱不多还非要铺张浪费,一点都不知道心疼之几,这个义兄做的如何不称职等等。偏偏常剑华半天憋不出半句话,气得要死。
之几见了也没有要劝阻的意思,虽然不是自己指使彩衣这么说的,但这件事明显有利于自己,自己为什么要阻拦,偷着乐还来不及呢!
因为计算了时间,回程洪守阳选择了一条安全的路,没有再走来时的虎口山,所以哪怕带着常剑华这个累赘一样的存在,也并没有发生什么危险,一路慢悠悠的,来时花费了三天,回去也花了三天,在第三天晌午,之几一行人终于回到了渭阳城。
回城后,之几并没有立马回别宛,而是将常剑华安置到了自家名下的一座客栈,让洪守阳遣散了尉迟安等人,之几只带了彩衣一人,去了天匠阁。
也不知道,先前让刘燧帮忙制作的防身暗器,有没有什么眉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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