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慕归辰看着林云染沉默的样子,自然把她的态度当成了默认,心中更是怒火翻腾。
包厢内的气氛骤然降至冰下,众人无不倍感压力。
很快,雅姐看情况不对,心中叫苦不迭
谁能想到慕少今天大驾光临了?这新来的丫头得罪了谁不好,竟然得罪了慕少!
这帮太子爷里最不能惹的人物!
雅姐小心翼翼道:“慕少您消消气,她这第一天上班还不懂规矩,我这就让她马上走。”
“我允许她走了?”
慕归辰勾了勾凉薄的唇,看着面前林云染低着头,一副害怕无措的样子,实在是虚伪得令人作呕。
慕归辰的话语让雅姐颇感意外,很快,他从沙发上站起身,用薄薄的支票拍打着林云染的脸,近乎讥诮道:“既然是出来卖的,最基本的讨好不懂么?”
“我……”
林云染看着支票上醒目的好几个零,众目睽睽之下,她觉得自己像个标好加码的物品一样。
她明知道慕归辰在羞辱自己,可是黎皓怎么办?黎皓还躺在医院里,等着救命钱!
想到这里,她的双腿一瞬间变得沉重,根本无法挪动。
当着一群人的面,林云染咬咬牙,想起雅姐之前教她那些讨好人的技巧,便慢慢地弯下了腰。
她近乎跪趴在地上一样,一点点爬到慕归辰脚边,刚好可以让男人看到她一展无遗的雪白胸脯。
“慕……慕少,让我来伺候您。”
林云染近乎艰难地开口道,脸红的几乎要滴出血来。
慕归辰瞥了一眼近乎匍匐在自己脚边的女人,竟然为了一点钱这么快就屈服了。
果然是下贱!(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加WX公众号:无名书坊,看更多小说
都市医仙叶凡 锦鲤少女捉鬼日常 王牌神医张寒 逆少重归楚风 征服女上司 逆袭少夫人:军少,轻轻疼 萌妻蜜爱:总裁大人,轻一点!林柔软 无上天团[重生] 金丝雀驯主手册[娱乐圈] 我不成仙 引你入渊 回望前世爱情 瞒着全世界爱你顾南夕 腹黑总裁的替婚鲜妻杭少泽 你以情深乱我流年 生人日志 此情未央此意难忘 我想我不会再爱你 大清神枪手 青山依旧在
刮风减半,下雨全完。地摊少年林淼看着天空瓢泼的大雨,只能无奈收摊回家。不过就在这时候,林淼却遇到了云曦儿,得到了连通异界的机会!两界之间互相穿梭着做买卖。林淼赫然成为了自古至今最强的地摊王者!...
惊!唐家千金勾引厉氏总裁,被厉总保镖踹进医院!宋烟委屈总裁说,踹死有奖。热搜第一!厉氏总裁厉北霆性取向不明,疑跟乔家大少恋爱中!万千少女梦碎一地,帅哥总有美男抢。宋烟扶额我得监视好他俩,为总裁觅得良妻!劲爆!厉氏总裁与保镖街边热吻,坐实GAY传闻!宋烟摔键盘GAY个鬼!老娘是女的!宋烟觉得自己很难,为给弟弟治病,女扮男装当保镖,每天都在厉北霆的魔爪下苟延残喘。厉北霆,霸道总裁代言人。腹黑冷血商业霸主,不近人情,不爱女色。好像也不全是宋烟摸着自己红肿的嘴唇,干笑一声,总裁,能不能放开我。厉北霆在宋烟耳边低喘,答应我,别离开我。在遇见宋烟之前,厉北霆没爱过人。遇见宋烟后,厉北霆不管宋烟是男人还是女人,他都爱。女扮男装小保镖X偏执痴情霸总...
我乃燕人张翼德是也,谁敢与我决一死战? 张飞立于敌国国都前一声震天大吼,如同万里惊天之雷,吓死一国之人。 犯我国者,虽远必坑! 白起亿丈血光笼身,看着被坑杀的亿万神魔,毫无波澜地冷漠道。 五行阴阳开天地,纵横捭阖定生息! 鬼谷子凝神一眼望尽苍穹,勘破宇宙天地玄妙,证得无上大道,成为一方道主。 剑魔独孤,只求一败! 独孤求败一剑东来,千里之外取敌国皇帝之首。 虽为女儿身,但愿为陛下身披战甲,征讨天下。 花木兰一身戎装,英姿飒爽,巾帼不让须眉。 诸天万界群雄,无人不能招。 千古人杰齐出,谁人可挡路?...
洛丞相府嫡小姐懦弱无能无才无德,姨娘庶女联手逼死了她。再次睁眸,已是21世纪头号王牌特工杀手,寒光乍起,听着那些寻事者大言不惭,清冷傲慢的声音响起夫人,何来的夫人,只不过是个姨娘而已!只是一日的功夫,丞相府的嫡小姐性情大变,无人知晓,这具身体里的灵魂已不再是原来的洛韵惜。深宫别院,豪门相府,阴谋不断都关系着洛韵惜,一个不想进入,却早已是棋中人。她不愿与谁为敌,她不愿交心与谁,却因为他,一次见面,二次见面,三次见面,四次见面,早已另眼相看,早已步入这血雨腥风...
穿越到万历四十年,既想吃喝玩乐,又想直线救国。没错,就是这么一个充满情趣和矛盾的故事。晚明,江南,末世繁华菜根谭的雅,金瓶梅的俗老僧经商,名妓礼佛袁宏道品茶插花抒性灵,李卓吾酿酒参禅续焚书董其昌书画双绝,却是乡绅恶霸张宗子少年纨绔,老来梦回西湖雅者见雅,骚者见骚。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配合某人某经典动作)。公布两个雅骚书友群号起点VIP书友群203318706普通书友群203318341...
新书超强兵王在都市已发布,跪求各位朋友的支持。古语有云一命二运三风水。天生盘龙命格,承载卧虎风水的最强特种兵叶青,为了救回被拐走的唯一弟弟,毅然退伍南下。可是,在这灯红酒绿的都市,隐忍只是无用,拳头才是真理。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终究敌不过那残酷的生存法则。而他,誓要成为那生存法则的制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