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毕竟,只要敌人获得你身上的某个媒介,轻轻松松,隔着万里之遥,就能让你在不知不觉中死去。
不过,威尔逊也不害怕,反而是露出一脸嘲讽之色。
“敢诅咒我?难道不知道我的外号是‘死神的诅咒’吗?”
威尔逊觉得这个暗中的敌人不是白痴就是傻子,他威尔逊虽然是黑暗系巫师,但最擅长的却是诅咒,毕竟他满脸都是诅咒之眼,这可是从一只诅咒魔兽身上获取的。
有什么诅咒比得上诅咒之眼?
除非暗中的那人是一位命运系的九级巫师。
但这几乎不可能,四大规则系的修炼难度非常大,几乎不可能诞生九级巫师,就算有,恐怕也只会在神殿有存在的可能,各大学院并没有这种九级巫师,至少威尔逊并没有听说过。
“诅咒也有反噬的可能,在你诅咒我的时候,我也能够通过联系诅咒你,嘿嘿!”威尔逊阴森笑着,耐心等待诅咒降临的那一刻,他眉心的一只眼睛已经释放出诡异的红光。
这也是一只源眼。
威尔逊准备释放自己最强的诅咒,将暗中的那个敌人杀死。
死神的诅咒威名不可辱。
“我诅咒你胡子掉光光,除非走南方,才能重新长出来……”突然,诅咒降临,冥冥之中,一段奇怪信息传入了威尔逊的脑海中。
下一刻,威尔逊感觉自己的胡子全部脱落了,原本胡子拉碴的下巴,顿时变得无比光洁。
而本来准备释放诅咒的威尔逊,却是愣住了,一时间都忘记释放诅咒了。
“这……”威尔逊摸着自己那变得光洁的下巴,整个人陷入了惊愕之中,这算什么诅咒?他活了几百年,表示第一次见到。
那个暗中的敌人耗费这么大代价,难道仅仅是为了铲除他的几根胡子?
不对,这是一种信息交流。
威尔逊眼眸一凝,忽然反应过来了,想到刚才脑海中那段古怪的诅咒之语,他觉得这种诅咒之语太不正常了,傻子都知道经过了人为的更改。
这种更改,使得本就不强大的诅咒,再度遭受到了削弱。
到最后,仅仅只是铲除了威尔逊几根胡子。
没有一个巫师会这样做,除非是有什么特殊原因,想要给他传递消息。
不得不说,这个人将诅咒玩出花样来了,居然还能用诅咒传讯,威尔逊都有些赞叹不已。
“那个人让我走南方?”
“到底是谁呢?”
“该不该相信他?”
威尔逊脑海中念头不断闪烁。
不过,犹豫了片刻,最终他还是选择了相信。
倒也不是真的相信,主要是他快撑不住了,再这样下去,他就要被卡马索击杀了。
威尔逊索性也是死马当活马医,调转方向,朝着南方瞬移而去。
“收到信息了吗?呵呵!”萧云通过周围的小蜜蜂看到这一幕,也从南方极速瞬移而来。
这样一来,萧云和威尔逊的距离便在飞速拉近。
“不知道威尔逊老头看到我会不会被吓一大跳。”萧云心中笑道。
威尔逊如果看到自己这个学生突然变成了八级巫师,估计会被吓傻。
嗜血狂神 休掉将军后我成了权臣团宠 诺拉:魔鬼契约 最强家族三公子,出来体验生活 洪荒:苟到无敌再出关 野派向日葵 留守小村医 替嫁后,发现老公是隐藏首富 沐葵莫御擎 战神出狱 暴君的小公主被九个皇兄娇宠了! 我在古代种田养崽 永乐仙侠 都市:我能看到宝物气息 顶流的我,被全网哭着求赚钱 快穿:总是穿成恶婆婆怎么办 疯了吧!你的御兽能无限进化? 我!隐世宗门掌教 穿八零,我带空间成全球首富 凡人觅仙
神仙眷侣莫名卷入浩大阴谋阴阳相隔。救爱途中关乎全人类的秘辛层层剥开悬念巧合迭起真假虚实如迷雾为破局慕白弃肉身入玄天获红颜相知得兄弟相助博无上机缘集至高力量于一身终窥幕手黑手。不料迷雾之后依旧迷雾天幕之外还有天幕。他到底只是一枚应场的棋子还是能扭转乾坤的主宰?命运如洪流若不愿随波便战他个天翻地覆!且看慕白如何步步成长最终踏破这重重天幕!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
拥有能够看穿矿石材质能力的混血人类铁匠刘诺尔,从小在穿越者的人类父亲,与优秀的矮人铁匠母亲的教导下,不知世事,专心打铁,在一次机缘之下,终于不忍他如此堕落的夫妇让他找寻属于自己的梦想,而逼迫他踏上旅途的故事,危机四伏的大地,深不可测的地下城,刘诺尔会怎么做?让我们拭目以待!...
一个懵懂的少年,穿越到了异界。身负鸿钧当年记载悟道心得的奇书,以及鸿钧用来镇压灵脉的神剑,原本平凡的少年因此不再平凡。●●●●●●●●●●●●●●●●●●●●●●●●●●●●●●●...
我娃缺爹你缺藏身之处,各取所需!放心,本王的眼光高着呢!可是赖在她床上不走还故意黑脸的男人是谁?娘子,你一定给我下蛊了!娘子,你确定有皇奶奶不做要做孙媳妇?精通医卜星相的安易穿越到古代成了农妇,算命行医卖药看风水甚至帮人下葬,迅速发家致富顺便招个花美男入赘,只是当初被那皮相迷惑了眼,什么九五之尊的面相,什么秀色可餐,这相公毒舌洁癖又腹黑,阴起人来忒狠,实在不招人待见。...
绝品御少字数1973062落魄大学生在无耻老村长家当上门女婿,为了拯救婶子免遭豺狼魔手,一段依红偎翠的乡村情缘就此展开。护花使者可以有,但小姐姐们,能不能别对俺用强啊...
这部小说是以我的真实人生经历为题材,概括的叙述了我从青春花季的少女,经历人到中年的婚姻危机,半生的奋斗却变成了三无女人无钱无房无业,迫不得已离开家乡只身闯荡一线大都市,成了中年打工的职业保姆,最后在五十岁的时候回归故里的故事。这也是我的前半生,只不过我没那么好命,没有一个白马王子一样的男人戏剧性的出手搭救,只能学习落在井里的驴子,一步步踩着垃圾吃着垃圾逃出生天!路过繁华,坐看风起云涌,历经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