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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仆元是卢水胡,性格残暴,头脑简单,虐杀过不少人,本来是要处以死刑,为他所救,在很早之前就替他做事。
叫来他之后,王道容安静了一会儿。这个暴虐的卢水胡竟也不敢多问。
王道容杀过人。
杀过鬼物,杀过胡人。
他幼时也杀过人,那是很久以前了。
剑杀为祸一方的胡匪,并不是什么见不得光的事,还要被赞一声勇猛英武。与背地里暗行诡计,残害无辜终归不同。
真的要杀慕朝游的时候,即便是他也不能当场立下决心。
这倒不是出自于什么不忍的负罪感。他幼时也杀过无辜,但那是很久以前了。
他幼时恣睢残忍,天性为恶,起先觉得王羡养的鸟吵闹,吵得他不得安宁,读不进去书,就站起身将那只聒噪的鹦鹉放归了田野。
王羡派来照顾他的随从曾经劝阻过他,说这鸟被人饲养得年岁久了,放它归林是害它性命。
王道容不为所动,仍一意孤行。
再后来是那只抓伤了他的狸奴,在刘俭问他讨要之后,他本想一剑刺死了这狸奴,回刘俭说它病死了。
恶意是一点点膨胀的。
他的生活每日无趣得一眼便能望到底,每日读书习字,和父亲去拜访所谓的名士。
小小的王道容,安安静静地随父坐着,低眉顺眼,规规矩矩,一坐就是一下午,从不吵闹。
但谁知道他的思绪早已经放空到不知何处去了呢?
他觉得他们说的大话很响,很无聊,浅薄得一眼就能分明。
他常听他们说些玄之又玄,空虚得没有边际的话语,时不时互相赞叹、吹捧,最终这一场场清谈流传出去,成全他们的名声,成就了他们赖以为生的政治资本。
每一个人都像是在描眉唱戏的优伶戏女,端看谁演得最超然洒脱。
在这无趣的,浅薄的生活中,杀生变成了一件难得令他感到有趣的事。
感受着生灵在自己掌心挣扎求生,温热的鲜血在脚下流淌,脉搏还在鲜活的跳动。
……生与死交界之时迸发出的那股蓬勃的、旺盛、甚至是耀眼的生命力。
这一切的一切,都让他移不开视线,深深地为之着迷。
在一开始,王道容做得不是很明显,每每杀过什么畜生,总要细致地擦干净鲜血,焚烧掩埋,将现场处理妥当。
频率也不太高,谨慎起见,两三个月一次罢了。
后来,他发现,杀一两只畜生,在众人眼里其实无伤大雅,这世间谁不杀人。
从那之后,他杀过许多飞禽走兽。
被王羡知道了,劈头盖脸好一顿责骂。
王道容只是不解,都是杀生,为何游猎可以成群结队,浩浩荡荡,甚至还能由人秉笔记载,歌功颂德,书之后世。
每一次天子田猎,堆积在营帐旁的猎物都如小山高了。而他杀几只畜生为何就成了王羡眼中的恣睢残暴呢。
都是杀生,为何还能将田猎明明白白写入《礼记》之中?
王羡被他的歪理邪说气得面色铁青,大骂他难道还想学罚北边那些残暴的胡人不成?
他被罚了面壁思过。
跪在堂前,王道容静静想了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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