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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第2页)

不管怎样,他还是得赌一把,只要帮裴应秋顺利把这个剧情点过了,说不定自己就能多留一段时间。

也能……将失忆期间的所有事情弄清楚。

***

四天后,依照时家的规矩,小辈们都要到墓园祭拜。

山上的雪还很厚,大家一行黑衣,在这个环境里各位显眼。

裴应秋作为外人就只到了山脚下,守墓园的大爷热心邀请他到屋内喝姜茶。

半块新鲜的生姜被切成细丝,放入已经沸腾的水中,随着水温的再次上升,加入少许红糖、枸杞和麦冬。

慢慢的,姜的香气开始在厨房里弥漫开来,带着一丝丝辛辣,却又温暖而舒适。

大爷小心翼翼地将煮好的姜茶倒入杯中,递给裴应秋,“来,暖暖身子。你也是时家人吗?我以前好像没见过你。”

“不是。”裴应秋轻轻地吹了吹,让热气缓缓上升,然后小口小口地品尝,那股辛辣的味道在舌尖上跳跃,随后就是一股暖流,巴适得很,“我朋友是。”

“啊,是这样啊,那你就在这歇着吧,今天天气不行,他们应该去不了太久。”

“好的,谢谢您。”裴应秋说完,继续面无表情地盯着窗外。

窗户上凝结着一层薄薄的霜花,把外面的世界模糊住了,别有一种美感,他看得出神。

突然。

“裴应秋,原来你在这里啊,叫我好找。”

时余不知道什么时候寻了过来,敲了敲窗户,对着他傻笑。

“哎卧槽!”。

这孩子扒在窗户上给大爷吓了一跳

“我可以进来吗?”时余又敲了敲玻璃,像只小动物似的,眨着无辜的大眼睛,鼻尖和耳朵都冻红了,大爷不忍心,只好开门让他进来。

要说时余这人确实挺独特的,明明那么高的个子,脸却特别漂亮,这种漂亮跟裴应秋不同,裴应秋是个标准小白脸,他更像个穿着男装的大号萝莉,具有迷惑性的五官根本让人猜不到他今年已经35了。

除此之外,打扮也是……呃……自成一家。

尽管时余今天也穿了一身黑,但整套搭配都太花哨了,高领衬衫,休闲西服,金属项链还有外系的腰带。

最离谱的是还画了眼线和黑色指甲油,所以刚才才给大爷吓得不轻,感觉不是来扫墓的,而是来走秀了。

“你为什么不上去?”裴应秋问。

“时季表弟没跟你说过吗,老头儿看不上我们家,就连祭拜的机会都不愿意给,往年我是根本不会来的,今年是因为有裴总在呀。”

“吼,是吗。”裴应秋不打算接下茬,低头吹开姜茶上浮着的枸杞,喝了一口,撇开头不去看他。

时余见状更兴奋了,他走到裴应秋跟前,连声音都不自觉提高了几分。

“时季每天都跟防贼似的,只有现在,我才能跟裴总单独相处一会儿。”

他讲话完全不避人,大爷听后手抖了一下,勺子磕在过的边缘,发出一系列的声响。

丑夫郎  [网游]忧郁的兔子女仆  跟死对头在末世求生  穿越成废柴仵作我靠顶头上司崛起  主母的妾  哪门子替身?  凶悍屠户太旺夫[种田]  漂亮反派总被疯批欺负[快穿]  穿到民国嫁给诡王  仙尊他一心求死  好大一颗卤蛋  你只是一个冷酷无情的杀手[穿书]  言笑晏晏(少年天子驯马记)  黑化后他拿了万人迷剧本  再逢君  于是她放弃了当狗血文女主  却把青梅嗅  山雪君唤  贵族男校的笨蛋书呆子  万人迷扮演烂人配角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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