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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陋阴暗的小屋,桌面亮着一盏提灯。
暗淡的光线仅能覆盖一尺见方的范围,鲍威尔必须凑的很近才能看清笔尖写下的字迹。
在光线外,是潮湿发霉的木房墙壁,角落里摆着尿桶,正中一张木床,单薄破烂的被单。
这是一间廉价旅店,虱子和跳蚤的乐园。
役夫,苦力,酒鬼,破产者,住在这里的人很杂,旅客得自己照顾自己。
五大三粗的店主仅仅提供一个屋子,其他的一概不管。要吃要喝要偷要抢,全凭客人自便,别放火烧屋就行。
出了事,店主顶多事后收尸。
住在这种地方实非鲍威尔所愿。但做密探的,生活就得不时面临波折。
他习惯在黑暗和混乱中过着无序的日子,为一个又一个上位者服务,收取巨额赏金,又随手花在某个销金窟里。
反正干这行的人基本活不了太久。
为什么不为维克多.雨果服务?对方更有钱。
鲍威尔想过这个问题,他甚至跟其他密探同伴聊过。可刺客,盗贼,吟游诗人,混迹城镇的冒险者们只怕都想过类似问题。
但答案很显然,没法合作。
维克多.雨果身上自带强烈的秩序气场。不管他走到哪里,都企图动手平息局面,制定规则,让所有人都服从于他。
鲍威尔第一次去和谐村就对此有深切的感受。他在村里的锻造场干活当铁匠,累死累活不说,工头连每天几点起床,几点睡觉都要管。
大半冒险者讨厌这种被束缚的感觉,他们就喜欢自由自在。不管是杀人放火还是行侠仗义,都完全凭自己心意行动。
所以鲍威尔宁愿为长腿家卖命,宁愿住在发霉发臭的廉价旅店,宁愿躲躲藏藏不得安宁,也不肯投效‘富强领’。
提灯下,木桌上摆着两三个纸卷,一只猫头鹰蹲在桌旁,大大的眼睛正盯着鲍威尔不断划动的笔尖。
粗劣的莎草纸太硬太脆,鹅毛笔一不小心就会划破纸面。要书写又快又好是一门技能,所以抄写员是相当专业的工作。
不小心,笔尖啪的裂开。一团墨水滴下,晕染了整张纸面。灰黄色的莎草纸吸收了墨水,立马就报废了。
唉......,又得重写。
鲍威尔将鹅毛笔一丢,苦恼的叹气。他扭头跟桌边的猫头鹰对视,发呆好几分钟。
猫头鹰是某个长腿家巫师的魔宠。一个时辰前,它从窗口飞来,腿上绑着传递讯息的纸卷。
这是异界信息传递较快的方式,但必须选定了一个固定的收信点。在纸卷上,藏在另一处的巫师通报了几个情况。
“阿德里安手下的‘恶狗’袭击了米诺斯家族在城外的一处庄园,杀死两人,强行绑走一人。维克多.雨果可能知道些什么,正到处追查我们。
家族鼓动了多支匪帮在城外埋伏,连续袭击‘和谐商会’的运输车队。但小股匪帮势力太弱,压根干不成什么事。
几天前,家族爵爷埃克森亲自带队组织多股匪徒协同埋伏,成功抢到了一辆完整的重载马车。
抢劫成功的匪帮拿了酬劳便大半四散逃离,但‘和谐商会’的报复紧随而至。
不少匪徒逃的不够远,疏忽大意下已经被‘恶狗’逮住。据幸存者的描述,‘恶狗’们行动很快,信息也很灵,装备还特别好。
没谁知道‘和谐商会’的反应为何如此之快?但维克多.雨果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和信誉,显然是不惜一切代价。”
鲍威尔对匪帮的折损一点不心疼,那都是些乌合之众,战斗时就像地精般蜂拥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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