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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汐言耸一耸肩:“还真是无数的第一次都给了你。”
她把搅拌好的原料递给闻染,闻染去用保鲜膜包裹定型,厨房里小得转不开身,所以她们是搬了张桌子,在客厅里做。
许汐言洗了手,倚在窗边,给自己点了支烟。
她很有“寄人篱下”的自觉,这段时间都没花钱买烟,她那款薄荷烟估计国内也买不到,她就抽闻染的万宝路。
抽惯了,带着焦油苦涩味道的烟雾入口,不再被呛得咳嗽一声。
她一只手臂打横抱在胸前,习惯性微偏着头,长卷发垂落在胸前,旖旎情态偏衬着双天生冷淡的眼:“要多久?”
闻染答:“放进冰箱冷冻,要四十分钟吧。”
许汐言抽一口烟:“你回来的路上不是说,陶曼思发了篇她写的小说给你,让你读完给她一点意见吗?”
“嗯,我还没来得及看。”
“现在看吧。”
“现在?”
“嗯。”许汐言夹烟的手指远远点了点沙发:“你读,我听。”
陶曼思的确让闻染可以多帮她问一些人,多听听不同人的意见。
“那好。”
陶曼思的小说是个短篇,四十分钟时间刚好足够消化。
闻染拿出手机,坐到沙发上,靠住沙发的一侧扶手。
许汐言靠住另一侧,仰头,阖眸躺在上面,长发乱得很灵动,手里抱一只烟灰缸,没抽完的半支烟搭在边沿。
她洗过澡,穿闻染一身素白的睡衣,也是打折时买的。领口松塌塌的有两颗没系,袖子略短了一截,露出她纤纤的手腕,骨相优越得惊人,再往上,便是她那双不知上了几千万保险的手。
瓷白无暇,纤长有力。
一双世界最顶级钢琴家的手。
她这样随意躺着的模样,似电影。闻染总觉得许汐言的举手投足,似从文艺电影里截出来的一帧,信手一拍就可以当屏保的程度。
这张沙发太小,她俩这样对坐着,伸直的双腿便交缠在一起。闻染看着许汐言的脚趾,许汐言不爱穿袜子,能看到她脚趾上丹蔻一般的指甲油。
从摩洛哥“逃跑”的那夜涂的,还未干透就被许汐言踏进了高跟鞋,蹭花了一小块,又随时光推移掉落得有些斑驳,反而有种落拓的美感。
许汐言阖着眼问:“怎么不读呢?”
闻染收回视线,在微信里翻出陶曼思发她的那篇小说。
声音浅浅的读下去。
许汐言一直保持那姿势躺着,让闻染一度以为她是不是睡着了。可当闻染掀起眼皮看过去,她又时不时抬手,眼都不睁,把指间烟灰准确的弹进烟灰缸里。
也没再抽,只有缭绕的烟雾,混着空气刚刚搅拌过的黄油香。
很难揣摩她这一刻的情绪。
闻染视线落回一行行的文字,很微妙的顿了下。
因为接下来的一句,是其中一个主角对另一主角所说的——【我喜欢你。】
闻染柔软的指腹贴着手机的侧沿,轻轻的摩。
「我喜欢你。」
从十八岁到现在,将近十年,她从未有一次把这句话宣之于口过。
不只是对许汐言。还有对陶曼思,对任何人,她都从未把“喜欢”二字言明过。
最出格的举动,不过是从摩洛哥回来的飞机上,悄悄握住许汐言的手。许汐言靠在她肩头,也许就要听到她如雷的心跳。
而现在,陶曼思这篇小说里,两位主角是民国时的船商和留洋回来的大小姐,经过家国破碎、山河纷争,终于挑明自己的心迹:“我喜欢你。”
闻染看着那波澜壮阔的感情线——
“我喜欢你。”
将近十年,她终于第一次的,把这四个字说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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