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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笑容,在阿诚看来,或许极为妩媚动人,因此脸上又红了。他微微低下头,不再说话。
黎锦道:“不说这些了,先吃饭吧。”
阿诚仍然低着头,道:“阿诚知道了。”
刚做好的拌黄瓜与炸鸡蛋,均用镀银的新碗盛着。
黎锦今天吃早饭的时候,是从行李里拿出了自己用惯的那一套银制餐具的。
之前,黎锦不愿意用这套自己用惯了的餐具,是因为心情忧郁,觉得不合时宜。
明明处境不好,但却用着银筷银碗,这种行为,会让她有种自己头上戴着金钗在讨饭的诡异之感。
而“紫竹小院”的环境却宽敞明朗、清静风雅。住在里面,便是用银制餐具,也丝毫不显得突兀。
但住在这里,只是眼睛、耳朵、身体舒坦而已。手里始终缺钱这件事,依然让黎锦觉得很是不安。
“紫竹小院”的名字倒是风雅,但此刻的主人,却是为生活奔波,不能安定,也是可叹。
黎锦轻叹一声,用汤匙舀起了热粥。
这粥熬得极为黏稠醇厚,厚厚一层“粥油”,浮在米粒之上。
阿诚说自己的手艺“不过勉强能入口罢了”,其实只有一点点是事实,实际还是谦虚居多。
阿诚虽然不善做菜,但无论熬粥、焖饭还是蒸馒头,举凡常见的主食,做得都还算不错。
不过,可能是因为黎锦不善做面食的关系,评价才会格外高些吧。
黎锦有时也想学做面食,但她实在是讨厌揉面这个步骤。每次勉强自己揉过面,她都会至少几十天再不想动做面食的念头。
虽然并不比一般人懒惰,但不足够勤快,却是黎锦的缺点之一。
阿诚做事却是极为耐烦,黎锦自认比不了。
所以,认识阿诚之后,黎锦便越来越不愿和面揉面了。虽然说来脸皮便显得太厚,但拜托阿诚便能做的事情,实在不想自己动手。
粥油是熬粥久了,浮在最上方的那一层浓厚的米汤。而阿诚熬出来的这层粥油,又是极其黏稠,格外香甜可口。
俗话说,“粥油赛参汤”。
听说,这粥油乃是大补之物,若吃惯了,面容白皙、肤色润泽、神采奕奕。
黎锦觉得这才是真正应常吃的补品,比什么燕窝之类强太多了。
粥中的米粒,也是极为酥软,几乎一碰便会破碎的状态。
但熬制、盛出的时候,却又粒粒皆是完好无损的,也不知为何能够如此,黎锦感到颇为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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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下米粒、含在嘴里的时候,有一种融化在唇齿间的口感,像全然不腻人的奶油一般。
也不知是米的品质精良,还是阿诚的手艺出色,这米粥,倒还真有一股奇异的奶香与甜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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