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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开地图,找到僵尸林,向城外走去。
背后传来清风明月的话,“到了穹庐,记得找我,我收你为徒。”
僵尸林位于主城东门的南边,这里矿产丰富,是挖矿职业的福地,而且林子林长满了不知名的小花,四季如春。玩家众多。当然很多的也有僵尸,僵尸林内遍布着僵尸,从低级的20级青僵尸到50级的僵尸战士、僵尸法师等,据说,僵尸林最深处,还有一只修炼千年的僵尸王,乃是60级的boss。
来到僵尸林,感觉也没多少人,至少没有论坛说的人挤人的可怖程度,在林子内部,隐约可见三五个人组成的队伍,在刷着僵尸。
呵呵,好一派和谐景象啊。
我在心里默念着,僵尸我来了,提着攻击+1的新手剑就冲进了僵尸林。系统赠送的新手衣服随风飞舞,我顿时信心爆棚,有点一代大侠的感觉了。
啥?问我为什么买倚天剑不用上新手衣。就这一件衣裳,我可没裸奔的美好习惯。
迎面走来了一只僵尸,浑身通红,脸部的腐肉,耷拉着一块一块的,左眼珠也掉出来了,只有一个眼眶,身上也是根根骨头漏在外面。
妈呀,太恶心了。
不过,没办法,为了金币为了mm,上了。
我提着长剑,一送,—63。攻击不错,僵尸的血条以肉眼可见的长度,少了四分之一。太给力了,只要四剑,我就能干掉一个僵尸了。
被我攻击,僵尸的属性也显示出来了。原来是二十一级的红僵尸。
红僵尸也不是挨打不还手的主,伸出如脱水的鸡爪一样的双手,狠狠的给了我一下。
—52,抽一下,胸口巨痛。
月亮啊,我一共一百的血,这下我了。该死的清风明月,不是说僵尸好杀吗,他怎么不告诉我僵尸的攻击这么高啊。
当然也是怪我没玩过游戏,不知道怎么放僵尸的风筝,也没买红药。更不是弓箭手,可以利用环境弄死这只僵尸。
看着僵尸剩下的最后一丝血,我无力的瘫倒在地。
城内复活区。
我拍拍身上的灰土,真tm天不待我啊,再给我一刀,我就能灭了那只僵尸,可惜啊,僵尸没杀成,自己倒挂了,这应该是我的游戏征程上一个巨大的污点了
唉,丢人丢大发了。
看看时间,三点钟不到,还早着呢,现在干什么去呢。
僵尸是不能在去刷了,打不过,总不能继续去找死,然后把时间浪费在跑路上吧。还是去刷兔子吧,一刀一个,又安全又环保,还无公害。何乐而不为。
“小兔子乖乖,快把经验拿来,我要过来……..”
唱着这永恒的经典,我踏上了征战兔窝的道路,从此与兔子正式结下不解之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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