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罗勃拍了拍手,拐进别墅附近的小花园,抬起头,就看见凡妮莎满脸惆怅地看着空无一人的沙发。
罗勃小心翼翼地举起手:“凡妮莎,晚上好。”
“罗勃……你不是……你不是已经走了吗?”
倒个垃圾而已……
罗勃注意到凡妮莎眼角隐隐的泪花,有些不敢置信。
不过这丝怪异很快消逝而去。
凡妮莎脸色重新恢复淡然:“既然你还在这里,而且已经恢复了身体的控制权……”
凡妮莎看了看罗勃的双腿,冷声道:“那是不是应该处理一下盥洗室了?”
罗勃张了张口,欲言又止。
“怎么了?”凡妮莎将要踏进家中的脚步一顿,狐疑道。
“没有没有。”罗勃脸色如常。
而后,回到家中的凡妮莎发出愤怒的喊声:“罗!勃!”
她指着满地的木头碎屑以及颠三倒四的各类家具,更是用高跟鞋踏了踏地板的几处裂痕,连番的动作让她在胸前的白金色长发都起伏不断。
凡妮莎冷声道:“你应该对我解释一下了吧?我的家为什么会变成这幅模样?你总不至于说我家里来了外星人吧?嗯?!”
罗勃如鲠在喉,可不就是来了外星人……而且还是紫薯精灭霸的同族老弟,非常恐怖的那种!
和绿魔以及秃鹫他们同款肤色,强大无比的外星种族啊!
非常吓人!
不过这些话罗勃自然不会说出口来,毕竟凡妮莎只是一个普通的人类女性。
而且通常情况,罗勃恢复身体后,肯定会第一时间远走高飞,哪成想一个斯库鲁人来破坏了他的计划——让他想不做保镖都难。
罗勃虽然讨厌麻烦,但却无法坐视救了他的凡妮莎可能被外星人盯上的场面。
现在归现在,以后是以后,如果是以后发生类似情况,罗勃可能就不会冒着麻烦的风险来保护凡妮莎。
但是,现今罗勃离去可能会对凡妮莎的生命造成直接危害,他不得不留下,这是做人最基本的行事法则。
讨厌麻烦,但有些麻烦早在命运中就已经明码交易了。
罗勃尴尬笑了笑:“我说这是外星人做的,你会相信吗?”
凡妮莎怒极反笑:“外星人?外星人!”
她窜到罗勃身前,仰起头盯着罗勃的眼睛,这让罗勃有点奇怪,微微扬起头避开凡妮莎的喘息,眼光却又不由自主地向下瞟去。
“你怎么不说你是外星人?一个倒在火灾现场,一丝不挂的外星人!嗯?!”
罗勃举起双手投降,真够卑微啊,他想,此刻他竟然有点理解彼得的感受了,看来人和人在某些时候情感是相通的,哪怕兄弟已经分隔两地。
“我错了!”罗勃投降。
“你错了?”凡妮莎怒气顿时一削,她顿了半天终究没有再说什么,而且罗勃盯着她的眼神也有些不对劲,凡妮莎脑中思绪渐渐混乱,甚至想到某个可怕的方面——这些家具想来就是罗勃破坏的了,作为一个有严重破坏倾向的黑帮老大,自己是不是也……
凡妮莎表情变幻莫测,一步步远离罗勃,她说道:“我先去洗个澡,如果在我出来的时候,发现周围还是这幅样子,这个月的早餐你负责了。”
“好的!”罗勃目视凡妮莎关上盥洗室的大门,与凡妮莎眼神对视时,还咧嘴笑了笑。
直到凡妮莎的面庞彻底被盥洗室大门遮掩,映出一个影影绰绰的黑影,罗勃才浑身发软地倒在一边的沙发上。
相府有女名清河 全员读心术,反派女配人麻了! 穿到古代贵族学校被F4们追着宠 读我心后,娘亲带着姐姐们杀疯了 都市之神医高手 我家祖传有仙山 变身欲望母树,孕育神明不过分吧 豪门太子被爷爷硬塞了个天外娇妻 穿越1987,踩着时代红利暴富 锦绣双生 穿成炮灰后京城里都是我的颜粉+番外 师兄他说仙魔殊途 白发皇妃+番外 (清穿同人)穿成雍正后我成了万人迷 大道二两三钱半 穿成被炮灰的小可怜,我摆烂了 钞能力咸鱼只想糊弄[穿书]+番外 乖,再叫一声老公 黄半仙=活神仙+番外 兽世种田:我带孤寡兽夫发家致富
夏悦悦一朝穿越,竟然被拉去祭窑。什么年代?居然用黄花大闺女来祭窑子?做不出瓷器就要人命?景德镇高材生夏悦悦表示,不就是瓷器吗,让你们这群迷信的古代人看看,什么叫做现代科学!夏悦悦发誓一定要靠着这技术,在这技术匮乏的古代混的风生水起!好好赚钱养家,发家致富,顺便拐个当朝王爷做相公!...
穿越降临,体内六格装备栏!黑黄杖免疫一切控制效果及非物理伤害!恐鳌之心每秒恢复10生命!破湮大弓百分百无视一切防御!雷霆之怨化身风暴之灵!曾经的...
苏浩本来想在奇迹里面玩一个刺客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他最终选择了猎人,做一个近战强悍远程牛逼宠物逆天的猎人,原因无他,只是因为他从车祸的昏迷之中醒来以后,不仅记起了自己昏迷之前的车祸,记起了自己的爱犬米莎,还记起了一件可怕的事情踏上百兽之王基洛尔的道路,成为统御众兽的新兽王吧!...
...
一个化身医生,卑鄙的躲藏在医院里面,依靠偷取血库血液为生的懒惰僵尸一个住在红灯区,开着私家诊所,装作平凡人的僵尸医生一个亦正亦邪的僵尸医生身为僵尸却嗜钱如命搜刮金钱却生活清贫!中医,不只有针灸!如在阅读过程中产生恶心,呕吐等症状,请立即停止阅读本书。并且不需要在书评区留下只字片语以彰显个人品味以免影响其他朋友的阅读心情,谢谢所有朋友合作。...
一种能力,能随意变化容貌,你会做什么?开家举世无双的美容中心?还是变化着容貌肆无忌惮地想干自己以前不敢干的事情?一种能力,能令你不惧刀枪,你会做什么?天真般成为守护这座城市的守护神?还是愣头青似得率领着一干兄弟成为地下皇帝?拥有控制细胞能力的郑东,会怎么利用这种能力令他在都市混得风生水起,纵横花丛?PS新书需要每一位读者的支持,拜托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