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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刀子(..)”!
光阴如梭,转眼到了1972年秋天。
于小兵十五岁了,已经是初中二年级的学生,这个学期结束,他就初中毕业了。
这一天早起,天空格外的晴朗。
微风习习,远处飘来一缕缕庄稼成熟的味道。
于小兵身穿一身军绿色的军装,头上戴一顶军绿色的帽子,像一个解放军一样,精神抖擞地斜挎着一个军绿色的书包,走出了家门。
这套衣服,是于兵穿剩下的,尽管有些旧了,可是穿在于小兵身上,依然显得生气勃勃。
他已经长的很高了,足有一米七的个头,在同龄的孩子里,显得格外的挺拔。
白皙清秀的脸上,虽然还有幼时留下的淡淡疤痕,可是依然掩藏不住他的俊朗。
每当他笑起来的时候,两个深深的大酒窝就显现出来,让女孩子们都看着妒忌。
刚出家门,就见庞文斌等在路边。
庞文斌今年17岁了,已经是一个大小伙子了。
他的个子比于小兵高一头,依然有些胖,跟于小兵走在一起,就显得很结实。
他今天穿着一套藏蓝色的衣服,袖口衣边,还有的地方打着补丁。
于小兵知道,他这衣服也是捡姐夫们穿剩下的。
只是庞文斌的衣服,没有于小兵的衣服好就是。因为于家毕竟条件好一些,所以他们几个孩子的衣服很少有带补丁的。
庞文斌每天还是会跟于小兵在一起,似乎每时每刻都不想分开。
只是不知从何时起,庞文斌对于小兵的跟随,就有了别样的味道。
这一天,也是早早起来等在于小兵家门口。
看到他,于小兵就把自己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说笑着,迈步往学校走去。
这时,于红也走出家门,远远地跟在他们的后面。
庞文斌时不时的,会在于小兵不注意的时候,回过头去,用眼睛偷偷地盯着于红。
于红,这一年已经十八岁了。
人说,十八岁的姑娘一朵花。
于家的孩子,本来就是花中花。
所以,于红现在是一朵盛开的牡丹,有着骨子里的高贵和傲慢。
这一天,于红身穿一件白色衬衫,天蓝色的裙子。
两条长长的辫子,悠悠荡荡地垂在身后,一直抵在裙子的腰围下面,显得身材格外的修长。
一双白色的胶底鞋,里面没有穿袜子。
瘦瘦的脚裸露在鞋子外面,显得秀丽、俊俏。
这是她春季全县运动会上,她代表学校参加团体操订购的衣服,她很喜欢,所以平时只要天气晴朗,她就会穿在身上。
她的书包是用花布做的,是妈妈在供销社买来的青色小花布,自己在家缝制的。
现在的于红,身高一米六五,体重四十五公斤。
身材已经凸凹有致,有了几分成熟少女的魅力。
精致美好的脸上,也常常挂着微笑。同样两个大酒窝也会深深地挂在脸颊,让每一个看到的人,都为她迷醉。
她是女生们的代表,因为她的好性情,清雅的着装,还有天生的善良、知书达理,让每一个女生都不会嫉妒她,乐意跟她在一起。
尽管她骨子里那份高贵和傲慢,也会让一些自卑的女生感觉不舒服。
但她们依然很喜欢围绕在她的左右,听从她的召唤。
可是,于红也有她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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