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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个个回应。
在清空最后一个红点,正准备去洗漱的时候,又有新消息出现,把弹窗顶到最上一格。
【黎初:最最,你在哪?】
【Angel:宿舍啊。怎么了?】
【黎初:快来操场!嗨乐队来刷街了!】
嗨乐队?
什么名字?没听过。
可凡是与音乐有关的,陈最最敏感度就跟喷瓜一样,碰都没碰,就直接起飞。
她咻地站起,正想问宿舍其他人去不去,一回头,刚才进来还在的梁雪荞不知道何时离开,李思也进厕所洗澡了。
无奈,陈最最只能告诉黎初,让她给自己占个位,她马上到。
她将头发重新扎好马尾,身上的军训服没来得及换下,匆匆下楼。
当双脚站在篮球场的蓝色地面上时,眼前的一幕让陈最最惊了。
原本围得水泄不通的舞蹈社,现在只剩下零零散散的一圈人,反观篮球场的另一边,里三圈外三圈,人头像蚂蚁洞旁的蚂蚁,一个挤一个。
陈最最经过舞蹈社的时候,听到几声抱怨。
“你不是说嗨乐队今天不刷街吗?”说话的是一个留着狼尾发的男的,正一脸愤慨地看着对面。
另一个墨灰挑染的男生似乎也很懊恼,“叶斌是这么说的啊。”他意识到什么,啧了一声,“我他妈,艹,又被他骗了!”
走到人群最外圈时,陈最最被人撞了一下,她只听到一声‘不好意思’,转眼就分不清谁撞得她了。
陈最最重重吐了一口气,低头给黎初发消息。过了一会儿,黎初不知道从哪忽然出现在她身边,拉着她朝人群里钻。
陈最最穿缩在各式各样的香水味、汗臭味中,感觉自己快要不能呼吸时,才恍若冲出迷雾,视野瞬间开阔。
黎初是跟她舍友一起,将介绍室友给陈最最,陈最最打过招呼后,迫不及待地朝前看。
前面大约有半个篮球场大的空地上,用小木板、红布毯搭了一个三厘米高的小舞台。舞台上,有架子鼓,贝斯、吉他、键盘和一只站麦,一个基本乐队的标配。
表演还没开始,舞台后方两边的灯很暗,只依稀看见有几个人在后台走来走去。
周围都是人,支支吾吾交头接耳,讨论的是眼前这个叫嗨乐队的乐队,陈最最耳朵都快要竖起来了,也没听清他们到底在说什么。
恰巧黎初跟舍友交头接耳完,凑到她耳边,问:“最最,你知道这个嗨乐队吗?”
陈最最扫了她一眼,大大的眼睛中清澈地大写三个字:不知道。
黎初又是一愣,陈最最的五官很小,偏偏脸蛋也很小,眼睛圆圆的、亮亮的,流畅饱满的脸蛋和麋鹿般透亮的眼睛。
清纯的脸,却又有着能让男女都流鼻血的魔鬼小蛮腰的身材。堪称女人红眼病的起点,男人欲望的终极。
缓了好一会,黎初才将这人是她闺蜜,羡慕嫉妒甩在脑后,继续咧开嘴说:“那你还记得报道那天,我指给你看的那男的吗?”
“……记得。”这个人她怎么会忘记。
初见时男生还是三七分的短侧发,浓而锋利的眉流畅滑进鬓,卷翘的睫毛、和驼峰一样的山根,勾勒出一张精致的侧颜。
给人的感觉很像九零年代TVB里那些,不学习成天惹事的坏小子,改邪归正了,又尚不足完全去掉痞气的朝气与丧气于一身的矛盾青年。
“是不是很帅?”黎初挑眉,嗯~~一声,用肩膀撞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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