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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警犬要突然出动的情况并不多,这次是在做一个盗窃案时,发现了小偷住处楼下的草丛长势不对,经验丰富的法医看了一眼照片,就说:“刨开吧,带上狗。”
这就意味着这里很可能有个更大的案子了。
楚听乌还是第一次跟着办这种案子,一切,包括气味,都是陌生的。
何导猜到可能要有死人了,转头看了这里唯一的未成年一眼——
未成年眼睛亮晶晶的,完全看不出害怕。
虽说带警犬过来是找线索的,但不能一点方向都不给,就让狗去乱闻,那狗也会茫然。
所以前期的工作还是由人类来做,法医继续刨坑,痕检则进了现场,开始收集指纹等证据。这部分内容也拍了一点,还好是飞行球,可以在不碰触任何痕迹的情况下完成高精度的拍摄——他们这些普通人进现场,会影响到证据收集的。
小偷住在郊区,是一栋二层小楼,曾经是哥哥和嫂子的家,后来他入狱了好几回,哥嫂觉得他这样的小叔会影响孩子的教育,又没法把他赶出去,一咬牙,决定全家搬走。
搬走那天甚至一点消息都没透露,就是在小偷蹲牢房时搬的,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也没告诉邻居们。
没多久,尸骨被挖了出来,狗和楚听乌都打了个喷嚏。
警方也联络上了小偷的哥嫂——发现运气好也不好,因为尸体不是他们,这一家是真的搬家了。
对比了一下时间线后,警方发现——
周警官:“尸体应该是在项成新坐牢没出来,他哥哥嫂子都搬走之后那段时间埋进去的。当时房子是完全空置的,没有人……初步推断嫌疑人直接住在了他们家里,晚上埋尸,白天睡觉。”
二栋小楼的院子有围墙,但不是太高,白天很容易被发现,然而邻居们没有屋子里有人的印象。
因为询问了周围一圈人后,左边那户提供线索,说有次晚上听到隔壁有敲打物品的声音……但他们当时怀疑是项成新这个小偷回家了,就都不想去管。
周警官:“那个时候很可能就在埋尸。”
这具尸体入土不到两个月,还没有彻底白骨化,凶手大概是担心尸体被挖出来后,被轻易查出身份,所以把尸体的衣物都脱光了,用蛇皮袋包住。
挖出来的尸体很不好闻,但警犬还是上前了。
楚听乌:“……”
在拍摄内容结束后,楚听乌也皱着眉头凑上去,蹲在允许范围内看了看,然后问:“是要找他缺少的手和脚吗?”
法医:“嗯,凶手应该没什么分尸经验——”
法医看到是她,也不吝于解释:“要埋这么大一具尸,肯定要挖个大坑,这人挖的时候就发现工程量太大了,然后就想着分尸,分地点埋,但当时尸体已经邦邦硬——你看这伤口,是死后一段时间才砍的,工具看痕迹用的是链锯,没有太大声音。”
“凶手砍了手脚下来后就放弃了,但还是分开埋了,可能是觉得这样线
索能少一点。”
运气好的话,他们在找手脚时,还能找到这个萌新凶手埋起来的凶器。
——这样案子几乎告破一半了。
这年头没什么真正逻辑缜密的案件,因为科技的力量越来越强大了,法医告诉楚听乌,越是想要做更多,留下来的线索就会更多:“共勉啊。”
楚听乌:嗯……但这我应该勉什么呢?
她还是跟着狗吧。
警方一部分去找死者的身份,另一部分去村里走访调查。凶杀案不论在哪都是大案,是值得一整个中队出动的,但带着一圈无人飞行球的拍摄人员不算在内。
楚听乌只要不破坏现场,也没人管她去哪,顶多叮嘱她一句:
“不排除凶手就是村民的情况,别去没人的地方。”
周警官对她比较熟,还补充一句:“要是遇到危险了,别想着反抗的力度会不会太大,直接拉满。”
宁愿对面住院,不能自己受伤,大不了回头打官司。
楚听乌:“好。”
周警官:“……也不要拉太满了啊。”
一天带回去两具尸体还是有点过分的哈。
楚听乌还得看顾着何导呢,其实并没有走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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