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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盾耀之都(第1页)

王都来人的速度很快。

他们深夜便抵达希斯纳尔镇,直到小爱醒来为艾琳希丝准备早餐时,他们已经在镇中等候近四个小时。

草草吃过早餐,白谦之拿上一个布袋,这里面包含一些书和杂七杂八的魔法用品。

这便是他们要带走的所有东西。

白衣没有行李,他只带来了一把大剑似的东西,足有一人高,通体用层层厚实白布包住。假如是魔法师,就能看出来白布上隐隐显现的咒文。

王都来人是两辆马车……不,拉车的生物虽说像马,却只有一只拳头大的巨眼。通体呈灰棕色,第一眼看过去甚为怪异。

不过,这种被称作独眼马的生物似乎有着和猎奇外貌不符的温顺性格。

驱车的是两名骑士,身穿灿金色铠甲,上面有美丽刻纹。那刻纹据说是魔法师的咒痕,对很多攻击都有一定抗性。光看也知道德利文兄弟穿的铁铠甲和这比起来,简直就是一坨铁垃圾。

“公主。”

两名骑士下了独眼马车,对艾琳希丝跪下行礼后才帮忙把行李放好,恭敬地迎她上车。小爱也跟着她进入,白谦之则和白衣同坐另一辆。

独眼马虽说其貌不扬,速度却远超白谦之预料,全力前进下,大概和汽车都有得一比。

也幸亏前往王都的路多数还算平坦,车厢的质量也确实当得起皇室用品,一路上基本感不到过多颠簸。

不然屁股可就要遭殃咯。

“哒哒哒……”

马蹄声飞快。

路途遥远,偶尔马车会路过一些镇子和城市。这里的居民们对来自王都的车马更多表现出来的是好奇一类的神色而非敬畏,这说明安戈班王室在平民间声望很高。

两位盾耀骑士不常说话,即使是在原地扎营下来也不会像德利文兄弟那样互相闲聊。看得出来不是在艾琳希丝面前作样子,而是来自骑士严格的自我戒律。

——从很早以前,地球上的人们就开始用「身份」这种东西来给自己增添自我认知。

然后以此为基准产生一份自我戒律。

「老师」要威严。

「学生」要活跃。

「社会人」要坚忍。

「科学家」要求真。

舞台转变后,异世界的人们也一样。

「公主」要端庄。

「骑士」要肃穆。

「勇者」要勇敢。

「女仆」要乖巧。

当然,明显某位女仆没有此等自知。

并不是说身份这种东西不好,白谦之也曾是谨守着某个身份,给自己增添自我认知的人。

只是。

越是不断给自己增添这样的自我认知,戒律也会像上发条一样,将人逼得越紧。

到了某一日人们发现自己违背,或是没能守住「身份」之时。

它就会变成一只怪兽。

当然,这些深层次的理由并不是白谦之讨厌身份的原因。

他只是很肤浅地讨厌成为哪种特定的人而已。

——

一月路程过去,一众人抵达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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