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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仔细一看,眼前的场景竟然有些熟悉,好像和自己正在看的一本书中的描述很像。
如果没猜错的话,这个男人就是书中的男主,名字叫宋书宇,是方晓晓的丈夫。
方晓晓!
他刚才在喊自己方晓晓。
突然有种不祥的预兆,急忙看向自己的身体,宽大臃肿的大花睡衣,粗壮的胳膊和大腿,这根本不是自己的啊。
过了好久才反应过来,她……竟然穿越了,穿到了炮灰女配方晓晓的身体里。
怎么会这样?
她可是一个让读者恨到骨头里的一无是处的女人,懒惰、霸道、没有教养,关键还很蠢,记得在男主和她离婚的那一章,读者的书评足足有一万条,都是在祝贺男主甩掉了这个大包袱,还有的咒她出门就被车撞死的。
也难怪读者会如此恨她,别的女配蛮不讲理是因为有傲娇的资本,比如家里太有钱,长得太漂亮,因为从小被娇生惯养才不懂得尊重别人。
但在方晓晓这儿却找不到一点这种霸气的理由,她是山沟沟里走出来的大学生,家里穷的叮当响,长相平凡,身材一般。
不管从哪方面说她都配不上男主,关键是这种女人还没有自知之明,癞□□非要吃天鹅肉,怪不得读者会诅咒她下地狱。
再说男主宋书宇,虽然家里不是什么豪门,但最起码是城里人,而且长相还很英俊,大学时是学校的校草,妥妥的小鲜肉一枚。
这样不般配的两个人是如何走到一起去呢?答案是方晓晓的死缠烂打。
两人是大学同届校友,但不同班,方晓晓有一次经过学校操场时,看到了正在打篮球的男主,当场就被他的帅气迷晕了。
心想这等美男只应天上有,既已沦落到人间,就别怪我方晓晓不客气了。
于是就开始了疯狂的辣手摧花模式。
男主是高冷帅哥,只把她当成神经病看待,虽然无数次想找人把她拖出去打死,但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守法青年,最终还是理智战胜了冲动。
当时他心里已经有了一位白月光,就是书中的女主,名字叫白慕晴。
白慕晴长得很漂亮,是宋书宇的高中同学,也是那个高中的校花,据说家里还很有钱,属于典型的白富美。
整个高中阶段宋书宇都在暗恋她,高中毕业时终于鼓足勇气向她表白,但被委婉的拒绝了,他没有放弃,上了大学后继续锲而不舍的追求,直到白慕晴和一个富二代订婚,他才死了心,也彻底伤了心。
这个时候方晓晓瞅准机会勇敢的扑了上去,天天厚着脸皮跑到他宿舍给他打饭洗衣送温暖,还在他喝的人事不省的时候通宵达旦的照顾他,宋书宇不厌其烦,但却怎么都轰不走她。
终于在大学毕业时,宋书宇的心被捂出了点温度,正在犹豫要不要和她发展一下试试时,方晓晓却有点等不及了,使出了最狠辣的一招。
她借口自己过生日把宋书宇约到了她的出租屋里吃饭,并在他喝水的杯子里下了药,接下来和所有的老套剧情一样,他被方晓晓赖上了,还被她逼着领了结婚证。
男主虽然有千般无奈,但考虑到她的付出,也曾想着和她好好过日子,但方晓晓实在是太蠢了,不但没有巩固住好不容易到手的胜利成果,还一步一步的把男主给推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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