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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
陈涣长叹一口气,难怪说孩子太懂事了也令人烦恼啊。
过了半个白日,沈阙总算回来了,手里只捧着药,似乎是消气了,面无表情放了东西就进屋了。
这几日过去,抄书的活计基本被沈阙包揽。陈涣的腿脚没有问题后,沈阙也一直帮着抄书,和书店的掌柜一来二去熟了。
抄书的地方会提供特制的印,沾上一种半透明的特制印油,对光侧着看可以分辨是谁所抄,一来是为了辨别人员,好结算钱,二来是为了不弄混人,一本尽量一个人抄,统一字迹。
大概过了几月,沈阙便得了个这种印。
沈阙确实勤奋,字也好,与陈涣不同,她会大清早就跑去,这时往往能得一些好点的书。
书也是分好劣的,古代识字的人不多,书也很贵,来抄书的人中不乏一部分抱着看书心思的读书人。
来早可能会分到一些“好书”,名家作品什么的,来得晚分手里的大多是一些游记,话本子。
原先陈涣是不在意的,甚至偏向于收那些不收欢迎的书,在他看来反而有趣,去的比较晚。沈阙却不同,往往去得又早又勤。
这日,沈阙刚到,掌柜就给了他一本书,略带担忧的看着他:“小弟,这是一个大户人家托人来抄的,你拿去,共要五份。要抄得稳当些,莫要漏字、错字,更不要污损了!我思来想去平时做事最稳妥的还是你,你的字也好,这书你便拿去抄吧。”
沈阙不出几日便抄完,这个活不算简单,因此算了银钱提前给了他。
他们待的鹿门虽然不是个大地方,却也是个消息灵通,南北互通之地。往来的商贾络绎不绝,现在是年节,更是热闹非凡。
沈阙得了些钱,打算去街上看看,陈涣看自己还没写完当日的份,就让沈阙独自去了。
走到一个杂货摊子边时,摆摊的吆喝得热情,平日里他是不屑于买这些小玩意的,但是抵不过摊主热情招揽,他上前看了几眼。
“这木簪子不是什么太好的东西,但是瞧瞧这做工,这颜色,多好看,八文带走吧!送给喜欢的姑娘呗。”店主笑得面皮都起了褶子。
沈阙若有所思的看着簪子,似是动了想买的心思,听到店主最后一句话时,他的手和触电了一般猛得一抖。
簪子落在了地上。
店主笑眯眯的看着,捡了起来:“害羞什么呀,嘿!没啥,别怕,这结实着呢,买个吧,小兄弟!”店主一脸什么都懂的神情,笑眯眯的看着他。
“那我要这个吧,不是给姑娘的。”沈阙干巴巴的说完这句话,交钱拿货一溜烟就溜了。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这是个什么劲。
才走出两步,他就听到一阵喧闹声。
“道长实在厉害!”
“活神仙啊!”
“杀了这狐狸!死妖孽,道长让我们看看这狐狸精怎么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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