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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瀛:“没意思,随口一说。”
丁厌凑着头道:“我们结婚的那天,我可不要这样子的婚礼。”
“那你想要什么样的?”楚瀛屈着手指替他将耳侧的头发梳到耳后。
“我希望是场地小小的,人少一点,不要请很多不认识的人。”丁厌的目光游走于周围众人的脸上,“你看,这些人不关心我哥哥嫂嫂的爱情和婚姻,他们只在乎自己给出去了多少礼金,将来能不能连本带利收回来;这家酒店的菜好不好吃,怎么还不发筷子……更八卦些的,还会讨论我嫂嫂的订婚戒指钻石有几克拉。”
“这样的婚礼,是为了热闹而热闹,我不喜欢。我觉得结婚和生活,只是我们两个人的私事,最亲近的朋友家人才有资格分享这份喜悦与快乐。什么风风光光地操办一场,那都太俗气了……”丁厌右手支着下巴,注视楚瀛的睫毛,“我和女孩子谈恋爱的时候不想结婚的原因之一,就是我不想要这么俗气的婚礼,即便我是个俗人。”
“但哪会有女孩子不想要梦幻瑰丽的世纪婚礼呢?就算女孩子和我想法相同,她的父母多半也不能同意,我的父母更不会同意。”他笑道,“所以我跟你实话实话,我看你是一个不走寻常路的人,才答应和你结婚的。”
楚瀛一字不漏地听完了他的想法,可眼睛一直没看他。此刻与他四目相对,道:“我也实话跟你说,如果你像李琰那样,非要我八抬大轿把你迎进门,我也伺候不起。”
丁厌扑哧地笑得倒下去,引得圆桌近侧的几位宾客纷纷侧目。
他在桌下掐着楚瀛的手掌心,说:“嘴好毒啊你。”
但是正合他意。
表哥的婚礼结束,丁厌厚着脸皮回爸妈家赖了两天。
跟二老讲讲自己在英国乡下住得蛮好的,房子可大了,有鹦鹉和狗狗,还有照顾他们生活起居的佣人;这次回来,是想把猫咪一块儿带过去。
他妈冷笑两声说:“儿大不由娘。”
但其实早就把他发在一家三口小群里的视频看了无数遍,吃饭时盘问他那房子里有几口人,是不是跟楚瀛父母一起住。
丁厌夹着菜,说哪儿能啊,我都没见过他父母。
这可叫他妈逮到了挑剔这桩婚事的机会,说他傻、笨、白痴,父母都没见过就敢结婚,胆大包天、不知死活。
丁厌无辜道:“我也不想见他爸啊……”
他心知肚明他与父母又多了一项不可调和的观念差异。他不在乎楚瀛的家庭如何、父辈兄长又如何;他坚持认为,结婚和生活只是他们两个人的事。
哪怕未来不能住大房子或高档公寓了,一无所有,要为生计操劳地去餐厅端盘子,他的生活也照样能继续。因为他和楚瀛都乐意且有能力胜任一份极具挑战性的工作——事实已验证了这点。
丁厌对自己的将来,有坚实信心、无限的憧憬和遥远的展望。
有这种意念做定心丸,他什么都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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