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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骨精喜欢吃血,头都快冒进碗里了,听到她的话抬起头来,脸上那叫一个一脸懵逼。
“动静,什么动静?”
“吃吃吃,就知道吃。”
面对金熊熊的怒怼,白骨精觉得委屈。
之前在洞里,还说她是小乖乖。现在不是小乖乖了,就可以随便骂了是么。
用了杨枝甘露和人参果,白骨精比以前还依赖金熊熊了,不知不觉眼睛里就盈满了泪珠子。
“不骂,不骂,不骂了。”见她这样,金熊熊无奈讨饶。
行了行了,不要委屈了,她最怕的就是哄人了。
说是这么说,说完后她却站了起来,往人群喧闹的那边看去。哄人还是能哄的,再多就不行了。
金熊熊感觉唐僧师徒到了。
关乎唐僧师徒便无小事,对他们师徒来说是小事的,对他人来说都是大事。
不是金熊熊有意抬举师徒几人,是他们背后的势力。
那势力不光光只有西天,还包括了天庭,是整个天界。
“走,我们过去看看,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金熊熊扯扯白骨精的手臂。
蛟龙不是非吃血不可,见金熊熊要走,拿起剑就作势要跟着走了。
倒是白骨精,即便吃了杨枝甘露还有人参果,身体还有寿命都变好变长了,也还是很喜欢吃血食。
以前,血食对她来说是美丽是寿命。
点在,血食是好吃的,是她最喜欢的美食。
还没有吃过瘾呢,就要去看什么热闹。热闹有什么好看的,无非就是有陌生人前来,然后发生了争端。
这样的争端她见得多了,特别是在这里定居的时候。
那个时候百姓人心惶惶,根本不相信她会庇护此方什么都不要,这样也就算了,外面来的那些商人还是什么的,没有眼力见儿三天两头前来挑衅。
对那些挑衅,还有些小小的动|乱,她早就见怪不怪了。
随着时间流逝,这样的冲突虽然已经很少上演了,可她还是觉得无趣得紧。
金熊熊是谁,是她的阿姨啊,是她的贵人恩人。
为了贵人恩人,不吃剩下的半碗血食,似乎也不是不行。
不行,还是好心疼啊,呜呜呜。白骨精看着还剩下半碗的毛血旺很是不舍。
这荒山野岭唯一的毛血旺摊子,就是穿着粉色衣服的小翠一家人开的。
白骨精以前常常幻化成凡人来吃毛血旺,是老顾客了。
见老顾客的朋友想去看热闹,老顾客还舍不得剩下的毛血旺,小翠特地出来表示可以不收碗筷,等她们回来继续食用。
“呜呜呜,小翠你太好了。”白骨精对着小翠道。
白骨精很喜欢小翠,以前是欣赏青春靓丽少女的喜欢,现在喜欢更深了,是为善解人意。
不愧是她当初选中的家人后代。
当初金熊熊把毛血旺的方子给了白骨精。而白骨精呢又不是个会下厨的,于是乎只能寄托于人类。
小翠这家人的祖上就是被白骨精选上的人类,他们一代代都在这里生活,做着毛血旺的生意。
因为是独一份,这家人每一代赚得都不错,生活得很好。
这荒郊野岭里,谁最崇敬白骨精,绝对小翠一家莫属了。
白骨精和小翠一家绝对是双向奔赴了。
金熊熊等待白骨精,在一旁旁观,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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