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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个看起来破破烂烂的小画室,包装方面还真是没的说,涂鸦画经由许朝阳悉心装裱之后,与水彩颜料一起装进了礼盒中,非常拿得出手,丝毫不会比那些高雅画廊艺术品逊色。
这几人还真是正儿八经做生意的,有模有样。
薄延让今汐自己开价,今汐非常狗腿地开了个“无价”,拿钱肯定是不成了,她说要换一种方式感谢薄延。
薄延便让她陪自己去买几件过年的新衣服。
出门的时候,沈平川给今汐的小书包里塞了一个保温暖水杯,杯里装的蜂蜜大枣茶,今汐嫌碍手碍脚不肯带,沈平川手脚并用堵在门边,不带不准出门去。
“外面这么冷,渴了不得喝点热水啊?”
“我可以喝奶茶呀。”
“奶茶有我给你泡的大枣茶好吗!”
“哎呀,麻烦死了。”
“嫌麻烦,你下辈子就别当女孩。”
成长的大部分时间,沈石山忙于工作,今汐几乎是由“管家婆”沈平川给一手拉扯大的,冬天喝各种养生养胃的枣泡水,夏天又给她腌柠檬,做冰冻银耳和绿豆汤。
要是个弟弟,沈平川才不会把自己变成“管家婆”呢。正因为是女孩家,才被他养得格外娇惯。
女孩多金贵啊,柔柔弱弱的,不能轻易磕着碰着,还要提防着别被人欺负了,可不是万事小心吗。
十二岁那年,沈平川给今汐报了一个暑假绘画兴趣班,老师要求大家要交一副《我和妈妈》的水彩绘画,别的小朋友都画了自己和妈妈手牵手的画像。
而今汐的水彩画里,穿漂亮白裙子的小女孩身边,蹲着一只和自己同样高的金毛狗,金毛狗脖子上围着黑色的围巾,张着嘴微笑,吐着大舌头。
金毛狗的头顶,浮着歪歪斜斜的“沈平川”三个字。
在今汐年幼的心目中,沈平川那只蠢笨的大狗,就是像妈妈一样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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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街a馆外的广场边,薄延见到了今汐,她穿着白色的披风样式的外套,帽子尖挂着一个毛茸茸的小球,贴身的黑裤下,是一双杏色的雪地靴。
她坐在广场雕塑下的长椅上,左顾右盼,四下里张望着。
她的手里握着保温的暖水杯,时不时地打开瓶盖,对着吸管喝一口。
恰在这时,和她穿同款披风衫的小朋友,蹦蹦跳跳从她面前经过。今汐看看那个小朋友,又看了看自己身上的同款披风,目瞪口呆,手里的水杯都差点掉了。
她给沈平川发了一条语音过去:“你给我买的童装吗!”
沈平川悠哉地回她:“对呀。”
今汐:......
狗.日沈平川!
薄延捡起了地上的暖水杯,打量了今汐一眼,笑道:“这件衣服很适合你。”
“才怪!”
今汐接过他手里的杯子,站起身来,理了理衣领和后衣摆。
要是没看小朋友穿,她还真觉得这件披风挺可爱的,现在一看,还真是是童装店的款式。
好气,想立刻回去爆捶沈平川!
薄延其实还挺喜欢今汐的衣服款式,虽然是童装,不过她身板小小的,看上去和小学生没多大区别。
薄延兜着她的肩膀,就像兜了个女儿在怀里。
“闺女,爸爸带你去买衣服好不好。”
今汐:“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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