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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搞事情的蒂花之秀(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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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斯.程秀倒不是对纪云有什么不爽,他仅仅是为了秀一把,也就是刷一下存在感。

纪云到底能不能一天写三本书?这个问题大多夏族读者内心都觉得不可能,但是他们实在找不到反驳的理由。人家当众码字,十分钟一万字,一个月写了四十几本灵书。不要说是前提写好的,就那四十几本灵书,几辈子甚至十辈子也不见得能写的好。

所以时间久了,没有人再去在意这个问题,或者不再去反驳,因为他们找不到理由。

但是如果有人找到理由呢?

那岂不是可以踩着当红的恶魔作者纪云大秀一把!?

从此走上人生颠秀之路,成就蒂花之秀!

汤姆斯.程秀就是这么一个人!

他仔细研读纪云的小说,发现大多数人的思维被惯性给带跑了,他们总认为纪云的书是人家自己提前写的,然后背熟下来再发出来。

结果人家一天三本,一个月四十多本,再加上纪云年纪不超过二十岁,似乎就算他打娘胎里写书,也不可能写那么多啊!?

为什么几乎所有人觉得纪云的灵书一定是自己写的呢?一是能演化成灵书的书,不亚于纪云世界的一向专利。甚至如九鼎记这种内劲流开山之作,简直比诺贝尔奖还牛叉。所以在夏族人的潜意识里,觉得不可能有人把自己在现实中写好的书交给纪云,让他以自己的名义发布。

二呢!纪云所有的书有一个特点,那就独特的内劲流。所以这更加让夏族人坚信这些书不是别人写的,毕竟内劲流的开山之作都是纪云写的,其他人根本不了解内劲流。

但是汤姆斯.程秀不同,作为励志要踏上颠秀之路,成就蒂花之秀的男人,他的眼光还是有的。

自从在纪云身上领悟到唯有‘秀’,才能变得更优秀的道理后,他对纪云产生了一种独特的情感。类似于精神导师,又似乎是假象对手,然后他不断的研究纪云。纪云这个人这么神秘,没什么好能研究的,他就只能研究纪云的书。

“还真让我发现了一些东西!”书界内汤姆斯.程秀微微一笑,写道:“纪云大神的书根本就不是一个人写出来的,比如《卢小风传奇系列》就是一个作者的写的,有着共同的特点。

还有射雕、神雕、天龙等书,又是同一个作者写的,这些书仔细看,描写非常细腻,明显于《卢小风传奇系列》不同。还有……还有……”

励志要走上颠秀之路,成就蒂花之秀的汤姆斯.程秀在干什么?

他在写单章!他在写他发现纪云的秘密,他要把这些秘密发出去,好完成他那个踩着纪云秀一把的理想。

同为夏族人,一样吃的是粮食,一样在学堂接受过义务教育,为何你纪云就那么优秀呢?

我汤姆斯.程秀就是不服!

颠秀之路充满大争之势,要想成就蒂花之秀,就得踩着同辈的骨骸方有那么一丝可能。

汤姆斯.程秀早就有了这个觉悟。

说白了这货就是郁郁不得志,想把纪云这个奇点世界的传奇人物踩在脚下,狠狠的秀一波存在。

那可是开创了内劲流,使书界进化的恶魔作者纪云啊!一天三本灵书的神人啊!被誉为作者界的异类,堪比三十年前书生阶段就闯过战神塔十层的吴千机啊!

将来必然名流夏族历史,成为古之圣贤般的存在啊!

“这个时候踩他一脚,我汤姆斯.程秀借此机会狠狠大秀一番,那是何等荣耀也!”汤姆斯.程秀想想就热血沸腾。

一日为夫[重生]  革宋  我抢了皇帝的女人  在古代做皇帝  我在民国开精神病院  和霸道总裁谈恋爱?  末世之辛苦生存  我店宠物来自外星  重燃热血年代  奸臣夫人重生后  魔王次元穿越录  听风听雨眠  九亿绅士的爱慕[娱乐圈]  柳青门  二次元的完美人生  地府戏精学院[快穿]  这个游戏不简单  哪怕热爱变祸害  女配的婚途[穿书]  重生八零小军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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