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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常娟正在厨房忙着做饭,暂时没听到外面那帮熊孩子的顺口溜,不然肯定要阻止她出去的,只抬头问了一句:“二妮子,快要吃饭了,你干嘛去?”
杨文妮立刻收敛表情换上笑脸:“妈,坐了一上午腰疼,出去走两步放松放松,一会儿就回来。”
“别走远了。”于常娟细心地叮嘱道,“戴上围巾,今天有风。”
“好嘞!”听到于常娟的关心,杨文妮心情好了大半。
在于常娟身边被呵护、被疼爱,她总能找回当小姑娘的感觉。
杨家的宅子靠近胡同的东侧,杨文妮要从东边胡同口上绕到北边堂屋后面,才能抓住那帮调皮的熊孩子。
仰山村土地贫瘠却盛产小麦,村里随处可见一堆堆的麦秸垛。
此时,胡同东头的两座麦秸垛上歪七扭八的躺上几个年轻的小伙子,他们正惬意的晒着太阳,吊儿郎当地聊着什么。
杨文妮从他们旁边路过,无意中瞟了他们一眼,清一色的留着过耳的长头发,其中一个还是披肩发,统一穿着当下最新流行的夹克和喇叭裤,相对时髦却流里流气。
这年头,头发的长短,裤脚的大小,和思想、品行的“好坏”有着必然的联系。
长头发的是另类,喇叭裤是奇装异服,都是地痞、流氓、“二流子”的标志。
不仅被“正统人士”嗤之以鼻、谩骂,就连派出所也将其作为重点防范对象。
杨文妮是新时代的人,不会带着有色眼镜看待他们,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留披肩发的长毛,大概实在闲的无聊,扭头冲杨文妮吹了声口哨,不怀好意地咧嘴笑了笑,又嘟囔了句什么。
然后另外三个有呼必应的开始起哄,又非常有默契的故意朝着杨文妮喊那个让人讨厌的顺口溜。
“二妮子呀傻妮子,退了婚呀跳了河……”
总有那么一些人看到别人的不幸就喜欢讥讽挖苦,落井下石。
单一个退婚杨文妮就成了全村的笑话,若杨文韬再出点事,杨家人这辈子在村里都抬不起头来。
杨文妮可不是原主,不会受这窝囊气。
她昂首挺胸,冷着脸目露寒光瞪了他们一眼,几个人的声音停顿了一下。
明明是个柔柔弱弱的小姑娘,凌冽的眼神里却一寸一寸的透着摄人的寒意,几个小伙子一下没招架住,齐齐看向旁边低着头的另外一个小伙子。
除了长毛和三个起哄的,还有一个始终没有抬头的,像是睡着了。
原主胆小害羞,跟这几个人没什么交集,只记得长毛是村长的儿子,另外三个不认识。
而低着头的那个是杨文妮的堂弟,杨文妮大爷家的小儿子,叫杨文超,比杨文妮小两岁。
杨文超初中毕业后跟着他父亲学木匠,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更多的时候是跟着眼前这几个人瞎混。
他们五个仗着会吼两嗓子就异想天开的要搞乐队,游手好闲的蹉跎了几年乐队也没搞起来就散伙了。
杨文超后来南下学做生意赚了点钱,但好景不长,九十年代跟风炒股不但赔了个底朝天还弄得负债累累。
杨文超在夜总会遇到原主的时候自己已经是泥菩萨过河,却竭尽所能想把原主从夜总会捞出来,只不过原主拒绝了他的好意。
杨文超在书里的结局只有短短的几行字,为了还债应酬过度喝酒喝到胃出血,最后积劳成疾只活到四十几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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