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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驹这家伙很挑食,吃鸡只喜欢吃比较带劲不柴的,比如鸡腿、鸡脖子、鸡翅膀……当然,还有鸡屁股。鸡胸嘛,他是最不喜欢吃的,不过林雅是他心中的女神,他又怎么好意思拒绝。
可是,刚放进嘴里,他感觉自己离不开这块肉了!
明明是很柴的鸡胸,可是吃起来没有一点柴的感觉,反而有一种如同鸡腿一般的质感,吃起来非常有劲,而且,香料的味道已经完全渗透进去了……
许锋的配方里放了一些“舶来品”,比如法国的胡椒、调味酒,古埃及赠予伊鲁特里亚的香料等等,所以味道上更为香浓,吃起来有一种西餐的感觉,再用中式古法烹制,完美的中西合璧,这道叫花鸡被食神系统评分为B,而且是近乎A的B级,伊云溪也很喜欢这道菜。
至于红酒……许锋只能说,古代的法国人真牛逼,酒的评分是A,但是,不是许锋做的,所以,不计算在许锋的经验值里。
高卢红酒,单喝口感已经不错了,搭配肉一起喝,有一种特殊而高雅的甜味,这股甜味若隐若现,如果再加两块冰,又上了一层等级,而且本身有一种厚重感。
但是这种厚重感对于白驹这只饭桶来说……还是别说了,这家伙一口闷了一杯,又要了一杯,结果里面的冰块都还没化呢!
林雅的嘴角都快抽搐了。
老实说,虽然也是个混混,但林雅比白驹见过更多大世面,更上档次,吃东西的品味也更好一点,她不像白驹这样狼吞虎咽。
不过,的确很好吃,鸡胸如此,鸡腿更带劲,通常在洋快餐店吃的时候,总感觉鸡腿的肉很宣,不实,但是这种腿不同,需要嚼,瘦肉不柴,皮富有弹性,怎么吃怎么过瘾。
这时候,许锋已经走到了烤全羊的面前,切下了大一块羊腩,分成了若干个小份:“来,再尝尝烤羊肉,光头哥应该爱吃肥的吧?”
“锋哥正知我心,我最爱吃肥的,对了,一会儿把羊尾巴给我吧!”
“羊尾巴?一人一半好了!”
“那鸡屁股呢?”
“不有两只吗?一人一个!”
林雅撇撇嘴:“你们太过分了,我也想吃鸡屁股……”
许锋无奈的说道:“云溪,别理我们,我们没文化,就喜欢吃庸俗的东西。”
伊云溪正在嚼着一只香喷喷、肥嫩的鸡屁股:“哥,你说什么?”
“噗!”许锋一口红酒喷在了地面,“我的三观啊!”
……
酒至半酣,许锋主动打破了僵局:“小雅、光头哥,开门进山吧,找我来肯定有事吧?”
白驹望着林雅:“小雅,你说吧!”
林雅倒是落落大方:“锋哥,我家老大想请你吃饭,不知道你哪天有空,肯不肯赏个脸?”
老实说,许锋不想跟这条道上的人走太近,但是贸然拒绝,也不太合适,所幸的是,现在他有借口:“一起吃饭肯定没问题,不过,得等些日子。最近店里刚开张,我这边比较忙,你也看到了,我和云溪出去忙了好几天。等一段日子,稳定下来了,我做东,请老大吃个饭,怎么样?”
许锋不算小人物,所以他说的话本身就有一定的分量,更何况,林雅的老大既然想拉拢下许锋,就必须有一定的耐性。
而这点主,林雅还能替自己的老大做。
听到这,林雅顿时说道:“既然锋哥这么说了,那你先忙着,看来店里的生意是挺好的,每天都这么大的客流量。”
“嘿嘿,多谢理解。”
……
林雅和白驹没有达成目的,当然吃饱了就走了,不过,林雅是吃饱了,而白驹则是吃撑着了,今天光是叫花鸡他吃了整整一只,还菜了大半条羊腿,喝了四五斤葡萄酒,真的是饭桶级的表现。
但是相比较白驹,许锋却一点都不逊色。
而林雅,厌恶这样的白驹的同时,却并不讨厌许锋。看来,这特么真的是一个看脸的世界。
……
送走两个人,不过8点多钟,许锋回到店里的时候,一群老客冲着许锋竖起了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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