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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迷失森林13(第1页)

小九是扛着剑回来的,急速的奔跑消耗了巨大的能量,他甚至有一种错觉,在被高阶魔兽穷追不舍的时候,他都没这么拼命过。他也不知道这是怎么了,他只想着那如山海般的兽潮冲过营地的时候,叶初七那娇小柔弱的模样又能坚持多久。

在这个时候,小九已经忘记了当初叶初七是怎么用一根指头就把他摁回地上的场景——也完全不想记得——只想到如果叶初七遇到危险,而自己却不在她身边。

真出了什么事,以后那钱他找谁还去?

叶初七你就没想过以后就不用还了吗?

叶初七看着气喘吁吁冲到自己面前的小九,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什么表情,“你怎么来了?”

小九也有点怔愣。光埋头奔跑只顾着寻找叶初七,听到叶初七的话,他这才发现,营地里的状况跟他预计的很不一样。

在蒙特城生活这么些年,他也见识过兽潮是什么样子。兽潮冲击城墙的时候,他躲在城里也能感受到那令人胆寒的震动。可现在营地里人来人往,就跟平时一样,完全不见兽潮来袭的痕迹。

小九“……”

这孩子又傻了,迷迷瞪瞪的样子简直好笑,也因为他有一双特别拉仇恨的眼睛,那凶狠的眼型总让人忽略了他的眼神其实十分单纯,只是看着他那张脸,就想着要怎么收拾他了,谁去关注他眼神到底是凶狠还是单纯。

“事情已经解决啦,你不用太担心。”看得出来小九是担心她,才匆忙赶了回来。这冒险者营地离蒙特城还有两三天的路程,就算小九全力奔跑,恐怕也是将人送到半路就跑了回来,才能在这个时候赶回来,“咋就这么傻呢?”

小九面色一窘,看到丝毫无损的营地,也不见魔兽的踪迹,他就知道自己犯傻了。

“怎么就不多信任我一点呢!”她很强的。就算这整个营地都毁了,她也能毫发无损,就是有这种底气。大概有三三和随身空间作为后路,她才总是这么有恃无恐。

嗯,这样不好。

小九垂着脑袋,盯着地上那块不知道从哪里滚过来的小石子,“信任,也会担心……”

担心这种事,跟信任不信任没关系。他知道叶初七实力很强,甚至还有诸多隐藏,可这也不妨碍他在遇到这些事情的时候,会担心叶初七。

兽潮无异于自然灾害,在这样的天灾之下,其中还混杂着人祸,人力总是有限的。

“多谢关心呀!”叶初七偏头笑着。

小九哼唧了一声,也不再说话,默默地站在了叶初七身后一步远的地方。那是他最近已经慢慢习惯了的位置,除了训练的时候,叶初七去哪儿他都跟着去哪儿。

白枫华本来主要任务是带领帝都学院的学生在迷失森林完成任务,解决他们遇到的麻烦,保障他们的安全。如今的状态有些复杂,大部分的学生都已经安全转移,剩下的几个学生则是重伤,暂时不宜移动。按理说他也应该撤离营地,前往蒙特城跟学生们汇合,包括厄尼也是这么“真诚”地建议他,只希望他赶紧离开。

原本还有些犹豫的白枫华顿时就不想走了。正如叶初七嘀咕的,他走了也就便宜厄尼了,这人搞那么多手段,就是为了逼走他,给他找麻烦。

为什么要如他的意?

就是不走,就要待在这里,不仅要膈应他,还要抢走九叶青花,看谁头疼看谁恼火。之前在营地里厄尼天天不动弹还风言风语地给白枫华添堵,如今白枫华待在营地里不说话,也能给厄尼添堵。

叶初七的话还带着孩子气,赌气的感觉里全都是对白枫华的维护,他当然不会让叶初七失望。

离九叶青花成熟的日子也更近了,营地里的人也离开了大半,就连厄尼也瞪着白枫华离开营地去了九叶青花附近。

白枫华也等来了姗姗来迟的狂狼佣兵团。

叶初七就站在白枫华身边,眯眼看着这一群身上带着血腥和风霜气息的冒险者。沉稳的眼神和满身的凌厉,每一步仿佛都从尸山血海中踏出来。

这就是排名第一的佣兵团应该有的气质,叶初七咋舌,赤风佣兵团虽然实力也很强,却在气质的把握上跑了偏——土豪气息太强烈,很容易让人忽略他们本身的实力。

狂狼佣兵团的团长叫骨狼,并不是说他就长得瘦骨嶙峋,骨狼本人十分强壮,斗气修炼的十分厉害,据说已经是武斗宗师级别的高手。他这名字跟他的传奇经历有关系,他是个孤儿,还在襁褓中的时候就被魔兽捡回去,在骨狼群中长到十多岁才遇到冒险者,将他带回了人类社会。

跟小九的经历类似。这个世界上有不少小孩子流落窘境,像红胡子他们能做的也不过是在预备团里力所能及的给这些孩子一席之地,然后再教给他们一技之长。

当然也有像那些黑心的冒险者,理由像小九这样没有依靠独自生存的少年,在迷失森林里当做诱饵,成为一种特殊的消耗品。对于这些少年来说,能幸存就能获得一大笔钱改善生活甚至改变命运。不能幸存,那就只能变成魔兽的食物,迷失森林的养料。

骨狼的目光也轻轻滑过叶初七,最终落在了白枫华身上。虽然刚从迷失森林回来,但是该听说的他也都大概知道。其中最关键的莫过于眼前这个少女,居然是叶家失踪多年的大小姐。

而在他们回来之前,冒险者营地居然面临一次兽潮,还有妖兽出现,已经足够令人惊讶。这次兽潮却几乎没有对营地造成影响,阻止这次兽潮的居然就是眼前这个看上去有些娇弱,但眼神却无比坚定的小姑娘。

“白枫华阁下。”骨狼看上去十分沉稳的一个人,在见到白枫华的时候也依然有着难以抑制的激动。两眼放光的模样就像是见到了自己的偶像,用尽全身力气才控制住自己没有扑过来。

他身后的团员们已经很习惯自家团长这个造型了,没办法,这团长是亲生的,就算嫌弃也换不了。骨狼没什么大问题,哪儿都很好,唯一的毛病就是身为白枫华的脑残粉,一遇到白枫华,面子里子都丢光了。

“路上辛苦了。”白枫华也习惯了骨狼这瘆人的明亮目光,反正这么多年说了也不会听,他早就放弃,“小七,这是骨狼,狂狼佣兵团的团长,你叫他……”

“叫大哥!叫大哥就好。”骨狼十分警觉地接上了白枫华的话题,他完全能猜到白枫华想说什么,肯定是想让叶初七叫他叔叔,不,他不想当叔叔,至少在叶初七面前他不想当这个叔叔。

后来叶初七才知道,当初将骨狼带离魔兽群,回归人类社会的人就是白枫华,当时也不过是少年的白枫华离开白家在大陆上冒险,谁知道第一次进迷失森林就捡了这么大一只。骨狼让叶初七叫他大哥,分明就是把自己放在晚辈的位置,叶初七一声叔叔,就把他放在跟白枫华同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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