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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小甜却说不用带米,她那里还有米,她还说她这马上就有钱了,这点儿招待还是办得起的。
“二妹,你太客气了,你从何家回来,我们已经吃了你带回来的鸡和鸭子,秀琳在我们这里吃中午饭还收了你钱的,你真得不用再办招待的。”
“大哥,你就不要再推辞了,这是我的心意。”
丁建军还想说什么,生产队的上工的锣声响了,李珍月又拉他快走,他来不及说非要带米过去吃饭的话了。
两口子扛着锄头走出丁家老屋的院子,丁建军就抱怨李珍月:“拉什么拉?我都没跟二妹说完话。”
李珍月撇撇嘴说:“还说什么?二妹有心请吃个饭,你又何必拒绝。再说了,我们一家人过去吃饭,顶多她就多煮两斤米而已。两斤米才几毛钱,妹夫给她可是寄了三十元钱来,她又在当代课老师,一个月三十一块钱,这加起来一个月都超过六十元了,难道她还花不起几毛钱的米钱。”
“话不是这样说的,二妹再有钱,我们也不能随便占她的便宜吧。”
“什么叫做占她的便宜,你不想一想,她回娘家来,是谁帮着她在娘家住下来,她还靠着娘家的关系,得到了夏队长的推荐去公社的小学当了代课老师,拿一个月三十一块钱的高工资。还有,今天何家人来,想要逼着她回去,难道不是我们帮她,让何家人灰溜溜地走了。没有丁家人支持她,她根本不可能在前进村立足,还能挣这么多钱。你知道二妹现在帮着生产队的人用鸡蛋换肥皂胶鞋吧,这里头,难道她不赚钱,我反正是不信她愿意白帮忙的。”
“你这个话可不要胡说。我二妹不缺钱,不会干那种投机倒把的事情的。”
“既然不缺钱,那你这当大哥的也就用不着在那儿打肿脸充胖子,人家请吃个晚饭,你就要自己带米去了。说实话,咱家一年下来除了吃喝,交了猪,也存不下你二妹一个月到手的钱呢。我前年就想买花布做两件衬衣,可到今年夏天都过了一半了,衣服都还没做呢。”
提到这茬,丁建军觉得有点儿对不起老婆。
两年前,他可是答应了她要给她做两件花布衬衣的,不料,那年他去修水库抬石头砸伤了脚,一休息就是半年,除了药费,还有养伤耽搁了挣工分,家里的一点点儿积蓄很快就耗光了,她老婆的花衬衣就没有买成。
默默走了一会儿,丁建军对李珍月说:“要不,明天你跟我一起进城去,我替二妹取了钱,顺便带你去县里的供销社,给你买点儿今年新出的花布做衬衣。”
李珍月一听当然高兴,她说:“这下好了,存了两年多的布票总算要花出去了!”
丁建军走几步又说:“我看,给妈,还有三妹也买点儿布,给她们也做件衣服吧,她们也有两年没做衣服了。”
李珍月闻言,不太高兴,她立刻敛笑,道:“只有这点儿布票,你难道要给她们去黑市买布?”
丁建军想了想说:“先找二妹帮忙,让她想想办法,给弄点布票回来,咱们可以用鸡蛋换布票嘛,二妹弄回来的布票总要比黑市便宜……”
话没说完,李珍月已经说话了,她说:“干脆就让二妹买几尺布回来给妈和三妹做衣服,何必弄得那么麻烦。再说了,我敢肯定你提鸡蛋去换布票,她绝对不会要的。”
“你这个人真是,二妹有一点儿钱,你就什么都惦记着。你不想想,她是出嫁的人。我是丁家的顶梁柱,给没出嫁的妹子买衣服,还有给自己的妈买衣服,这都是我分内的事情。我好意思,让她来替我这个男人当丁家的顶梁柱?”丁建军先是瞪着李珍月说话,最后显然不耐烦起来,一挥手,“行了,不说了,我看到时候去黑市上买布就是,顶多多花点儿钱。”
“顶多多花点儿钱?哎哟,我还不知道丁家老大富得流油呢!五六尺布才能做一件衣服,两件衣服要十一二尺布,再加上给裁缝的钱,十四五块钱啊。黑市买布的话,两件衣服得要二十块钱了吧。再加上我做两件衣服,咱家存的钱一下子就没了一半,要是遇到家里有什么事情,你告诉我,三十多块钱能干什么?”李珍月生气地质问丁建军,“我早知道你这么穷大方,我当初眼瞎了找你?”
“哦,给你做衣服就应该,给我妈和妹妹做衣服就是穷大方。你不想想,家里存下的钱难道就没有她们的功劳,她们也下地干活,也做家务,两年多了,给她们做件衣服有什么不可以?”丁建军怒容满面反问道,“你是我老婆,我应该对你好。可她们一个是我妈,一个是我亲妹妹,我就不能对她们好?我是跟你结婚了,可除了我是你丈夫,我还是我妈的儿子,我三妹的大哥。如果你要做衣服,那么她们也要做,何况你还是做的两件,她们一人才一件!”
这些话把李珍月呛得说不出话来。
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扛着锄头气愤地跑前面去了,不再搭理丁建军。
对于老婆这种一言不合就负气跑开的举动,丁建军早已经习以为常了,他决定了既然要给老婆李珍月做两件衣服,那么就应该给自己的亲妈和亲妹妹做一件,不然显得他娶了老婆就忘了妈,忘了妹妹。
——
丁小甜在大哥大嫂走后,跟母亲一起坐在堂屋里说话。
唐玉香一开始说的跟丁建军一样,就是丁小甜就算要请客办招待,他们这么多人过去吃饭,也应该带两斤米过去。
丁小甜自然说不需要,理由就是自己办得起招待。
为了不跟母亲在这个话题上展开,丁小甜说起了别的事情,她认为有必要让母亲知道,就是昨天晚上遇到齐运凯,自己三妹非得要跟着去吃田鸡,自己阻止她去,她很不高兴的事情。
唐玉香的思想当然不如丁小甜这样的年轻人,或者说经历过很多,活了六十八岁的丁老太先进。
她一听女儿半夜要跟三个男人去别人屋里吃田鸡,就非常生气说:“这个死丫头,真是不知羞,姑娘家,哪有晚上跟三个都不怎么认识的年轻男人去吃东西的,还是去别人屋头。”
丁小甜摇头,表达自己的观点:“三妹是年轻人,喜欢跟年轻人一起玩,一起吃饭,这很正常。我当时阻止她去的原因其实是,三妹看起来对那个上海男知青潘晋原有意思,她想跟着齐运凯一起去吃田鸡,多半是想跟那个潘晋原来往。”
“潘晋原?到底怎么回事,小甜,你快说给妈听一听。”唐玉香听说自己的小女儿对一个上海男知青动了心,立马抓住丁小甜的手追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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