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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称谓录(第1页)

“明代社会生活史(..)”!

第三节

称谓录

苏州人祝枝山是明代著名的书法家,在民间被称为江南四大才子之一。他自号“枝指生”,据说是因为他一只手多了一指,为六指,故有此号。才子风骨,可见一斑。

这位才子曾写过一部《前闻记》,里面记载了一则笑谈。当时江西有一位知县,正在审讯盗贼。知县问盗贼之名,盗回答道:“守愚不敢。”知县不知其意,问左右,一位胥吏说:“守愚,是他的号。”盗贼也有别号,实在让人捧腹,可这是发生在明代的实情,白纸黑字,由不得人不信。

名字、别号、称谓不过是一种符号,是人们社会交往必不可少的内容。称谓既可以反映交际双方的社会身份地位,又是当时社会风尚的一种折射。只要是书写的文字,就必然牵涉到如何处理文字中所涉及的姓、名、字、号一类的称谓问题。明末清初学者张履祥的一些弟子在记录他们的老师的言行与见闻之事时,在“凡例”中所采取的方法,尽管已经是清初之事,但也为我们解剖明代这方面的习惯提供了方便。按照通行凡例,若是老师,则仅称姓而不称字;若是长者,则称姓、字而不称名;若是朋友,可以称姓、字、名。若是疏远者或是年少者,称名而不称字。若是门人,称姓、名,并在下面加一个“子”字加以区分。若是尊者、达者,称姓、字,再称“先生”,或者称官,加以区别;若是长上,称“某公”,不敢称字。

早在洪武初年,书札称谓多称“顿首”、“再拜”、“百拜”。在人的取名取字上,也流行用“先圣先贤”或“汉唐国宝”作为名字。洪武三年(1370),礼部议定:凡是致书于尊者,称“端肃奉书”,答书则称“端肃奉复”;致书于年龄、身份与己相当的人,称“奉书”,复书称“奉复”;上与下书信,称“书寄”、“书答”;卑幼与尊长书信,则云“家书敬复”;尊长致卑幼书信,则称“书付某人”。如果名字中有与“天国君臣圣神尧舜禹汤文武周汉晋唐”等国号相犯,则一律更改。

在明初,民间流行无官而擅用官称的习俗,也就是当时所说的贱名别称,目的是为了表示尊敬。如称医生为“太医”、“大夫”、“郎中”,称梳头人为“待诏”,称官员家中的阉割火者为“太监”,称磨工为“博士”,称师巫为“太保”,称茶、酒服务之人为“院使”,称吏人为“外郎”。

此外,如太祖、圣孙、黄孙、王孙、太叔、太兄、太弟、太师、太傅、太保、博士、大官等称,也成为民间百姓的名字与称呼。为此,明太祖下谕严行禁止,规定医生只能称“医士”,梳头人只能称“梳篦人”或“整容”,官员之家的火者只能称“阍者”。

与此同时,明太祖朱元璋还规定了一套民间称谓制度。此制规定:乡民当中若有人曾充当过粮长、里长、甲长的,可以自称粮、里、甲长;反之,则只能称字。如果路遇耆民,长于己父,则称伯;年少于己父,则称叔;年长于己,则称兄;年少于己,则称弟;年如己父,也称伯。在本朝当过官的,可以用官称,兄弟也可以使用官称,而子孙则称“舍人”。一人终考而无疵,其后再不做官,子孙只能称舍人,兄弟可以用官称,以后历朝世世称官称、舍人。

一姓名字号

大体说来,姓、名、字不过是一种符号。在古代,姓代表氏族,但姓、氏之间也稍有别。男子称氏,女子称姓,氏一再传而可变,姓千万年而不变。

换言之,三代以前,姓以别婚姻,氏以辨贵贱。三代以后,姓氏浸广,年世既远,族类益繁,于是以氏为姓,以姓称男,姓又代表了一个家族。经历了“五胡”、金、元各个时代以后,华夷之姓相混,出现了以部落为姓。此外,因功赐姓,因过、因刑改姓,或因避仇、避难、避嫌改姓,仰慕前贤名字而冒姓,音讹及音同文异或文同音异转姓,省文、省言转姓,诸如此类,使姓更为繁复。至明代初年,朝廷禁止从蒙古之姓,小民因为畏惧,就将从古就有的复姓去掉一字,如将“皇甫”改为“皇”,“呼延”改为“呼”,“赫连”改为“连”,“闻人”改为“闻”。至于那些大姓巨族家的义男,更是将自己之姓改从主人之姓,经过几代之后,也就莫能辨其真伪。

此外,凡是明代太监中有姓朱者,一律改姓“诸”,这完全是出于古礼有“公族无刑人”之义。

说白了,皇姓之族,岂可出太监!姓氏趋于繁多、混乱,这显然是一种趋势。

名是用来正体的。按照《周礼》之说,子生三月,妻以子见于父,父执子之右手,咳而名之。在古代,讳名,不讳姓,可见名之重要性。生前称“名”,死后才称“讳”。名与讳虽可合称,所指也相同,却有差别。至明代,见人就问人:“尊讳”,或者自道其名时则称“贱讳”。这不符合古礼,但已成为当时的一种习惯。

明代,人一出生,当然先要有乳名,也就是小名。等到入学开蒙,才有正式的大名,也就是学名、正名。天顺年间定下制度,宗室生子至八岁,“方许请名”。

大体说来,乳名主要用于记行第、联族属、次长幼之序,而到了书写契约或者到官府打官司,就应该用正名。按照明代制度,明代宗室生下来以后,也是先用乳名,最常见的乳名是“金哥”、“银哥”之类。

明代江西人常用的乳名有“乾一”、“坤二”、“离三”、“震四”之类,甚至在书写契约文书或打官司时,也都用乳名。

乳名的出现,一方面表示“爱之甚”,如上面的金哥、银哥之类;另一方面也表示一种“贱之甚”,但在这“贱之甚”的背后,还是蕴藏着“爱之甚”的本心。如明末著名文人陈际泰,他的乳名叫“三婢”。从女,本身就是“贱者之称”。为什么用“三婢”作乳名,正如陈际泰自己所解释的,因为其父亲是老年得子,“故贱之甚,爱之甚也”。

至于在陕西、山西一带,大多喜用“娃”给小孩取小名。如明末义军领袖李自成出生之时,他的父亲曾梦见一个穿黄衣的人到了他们家的土窑,所以给他取小名为“黄娃子”。明末著名学者傅山也曾记道,有一位犁娃嫁给了一个姓石的书生。“犁娃”一名,谅也是小名。

在明代民间,还有一种“寄名”之俗。孩子生下以后,或是为了躲避灾疫,就在神庙中寄名,而后改易原先的乳名。如明末著名的僧人憨山大师,周岁时,风疾发作,几乎死去。他的母亲就向观音大士祈祷,并许愿让其出家,“寄名于邑之长寿寺”。随后改易乳名,称“和尚”。

在广州,民间也有寄名神庙之俗,称为“契名”。如民间百姓生下子女,就“契神以为父母”,尤其喜欢在西王母与六夫人之下“契名”。所谓契名,就是用红纸在神像之下书写契名帖子。如其神某某,就取神名的上一字作为子女的契名,直到子女婚嫁之日,再请巫用酒食将契名除去,用正式的大名。

此外,在广东还流行另外一种寄名之俗。每当有人家生子,就将儿子过继给大树,称之为“木生”。

木生,就是寄名,这与江南人将小孩过继给神佛,其理相通。

与这种寄名之俗并行者,则是在明朝人的大名中,也多有以僧、道、佛命名的例子。这种习俗,在六朝文人中普遍盛行。到了宋代,即使像文天祥这样的正气君子,给他的两个儿子的取名也与佛、道相关,如“道生”、“佛生”之类。在明代,这种例子更是俯拾即是。洪武年间,东川侯胡海第七子,名“和尚”,第八子名“行者”。又巩昌侯郭子兴次子,名“官僧”。永乐十五年(1417),福建乡试榜中,中式成为举人者,有“顾佛童”、“杨佛童”、“薛佛”、“刘童”等名,

说明这种风气在福建民间也相当流行。

在明代,还有一种皇帝“赐名”,也就是皇帝赐予臣下之名,而在臣下看来,这也是一种无限的荣耀。如洪武年间,明太祖赐邓友德名为“愈”,赐李保儿名为“文忠”;永乐年间,杨子荣入阁以后,明成祖赐名为“荣”;嘉靖年间,明世宗赐张璁名“孚敬”,改秦大鸣为“大声”;隆庆年间,穆宗认为御史赵宦之名不雅,就将其改为“焕”。

自晋、宋年间佛学初盛之后,关于僧人的姓氏与名,已形成自己的一套规矩。起初僧人通称“道人”,其姓一般隐去自己的俗家之姓,而是改从他们所从授学之人的姓。如支遁本姓关,因学于支谦,所以改姓支;帛道猷本姓冯,因学于帛尸黎密,所以改姓帛。至道安以后,才将僧人之姓,通改为“释”,如明初姚广孝,这是其俗家姓名,其出家姓名是“释道衍”,其中“释”就是姓。

僧人之名,一般以上一字为姓,下一字为名。而人们在称这些僧人时,有时为了表示尊敬,就在下面一字之后加一“公”字。此类称呼也是渊源有自。如晋代僧人惠远,唐人大多称其为“远公”。

此即其例。

字则用作表德。按照古代的礼制,男子等到20岁行冠礼以后,方可取字。这显然是为了“尊其名”或“敬其名”。名与字之间有一定的关系。名成乎礼,字依乎名;名是字之本,字是名之末。

就孔子家人门徒而言,有时用字称其祖先,如“仲尼祖述尧舜”,即为例;有时用字称其老师,如“仲尼日月也”,又可为例。这是因为,古人对名很尊敬,不轻易称名,于是大多称字。明人之字,大多也有出典。诸如:陈禄,字“惟学”,就是取《鲁论》“学也禄在其中”之义,也就是学而优则仕之意;林弁,字“宗敬”,出自《礼》,《礼》曰:“皮弁祭菜,示敬道也”。

宋人大多造别号,于是出现了卑幼不敢称尊长之字的状况。不过,当时大儒朱晦庵、魏鹤山之徒,却并不一概称别号。

一至明代,人们尤其看重别号,一登仕途,就不再称字了。在明末流传着这样的笑谈,说士人一做官,所急于做的有两件事,就是“改个号,娶个小”。即使称字,也仅称一字,下面用翁、老承之,稚子幼生,也无不如此称呼。正如王弘撰与人书云:“今人相称字,辄曰某翁、某老。近日市井屠沽,莫不皆然,可笑也。”可谓当时实录。即使如皇帝,也受时风所染,不能免俗,自己取一个别号,以示雅致。如嘉靖皇帝修玄既久,深慕仙术,于是自号“天台钓叟”,又号“尧斋”,还有道号“凝道雷轩”。隆庆皇帝号“舜斋”。万历皇帝也自号“禹斋”,其出典大概就是取“舜亦以命禹”之意。

别号古人所无,不知起于何时。有人说别号起自春秋“寒泉子”、“樗里子”等号,至唐而渐众,入宋而益多。明人方孝孺在给潘择可的书信中说:“交际之崇卑,称号之轻重,固有常礼矣。非尊而尊之,过也;非称而受之,愧也。如某之少且愚,字之已过矣;于字加称号焉,于称号加先生焉,于礼得无不相似乎?”这当然只是以礼仪的准则来衡最民间的称谓习俗。其实,民间的称谓自有其发展的轨迹,并非礼仪所能拘囿。因此,自明中期以后,即使市井屠沽,也都有庵、斋、轩、亭一类的别号。

正如吴应箕所言,假若只有字而无号,如此大雅之士,“吾不数见也”。由此可见当时别号流行的盛况。请看下面几个例子:

在明代,一些知名的工匠,由于技艺精湛,与士大夫交游,于是也有别号。如嘉兴竹器名家,为朱氏子孙三人。朱鹤,号“松邻”;其子朱缨,号“小松”;其孙朱稚征,号“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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